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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召开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新闻发布会
来源: 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作者: 编辑:谢涛 时间:2010-07-18 19:41:13 星期日

    发布会现场

    各位同仁、各位朋友:

    大家早上好!

    在新年到来之际,我代表省政府向长期以来支持政府工作的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致以节日的问候。

    2009年12月26日,省政府下发了《海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琼府[2009]81号),标志着国家这一惠及数亿农民、造福亿万农村家庭的德政工程在我省正式启动!为了加强对新农保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让老百姓尤其是广大农民群众听得懂、能理解、好接受,使这项重大惠民政策深入人心,省政府决定在此召开新闻发布会。

    社会公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党的十七大提出,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第一次提出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理念,并明确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2009年8月18日至19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新农保试点的政策措施,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09年9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2009年11月12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批复我省海口市美兰区、三亚市、文昌市、保亭县为首批新农保试点市县。新农保试点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我省及时成立了海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卫书记亲自批示要做好此项工作,罗省长先后两次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和学习温总理、张副总理讲话,审议我省新农保试点办法,并对我省新农保工作的开展进行部署。分管此项工作的陈成副省长多次赴市县调研、召开会议,研究探索我省试点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的关心和关切。下面,我就新农保试点的重大意义、新农保试点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新农保试点的主要政策,向大家作一介绍。

    一、开展新农保试点的重要意义

    过去,家庭养老、土地保障是农村居民养老保障的主要方式。但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久出务工,农村出现了家庭小型化和人口老龄化、农业收入占农民总收入的比例下降、家庭养老和土地保障功能逐步弱化等新情况,农村老年贫困人口比例增高,农村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缺乏有效保障。上世纪90年代以来,有些地方从当地实际出发,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也就是老农保的局部性探索,但由于多数地区没有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保障水平较低,参保率不高。按照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之一是建立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需求、有利于城乡统筹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所以,当前,在全国范围内按照统一的原则开展新农保制度的试点,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我国目前还是一个农民占人口多数的国家,促进农村全面发展,必须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把农民养老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建立新农保制度,可以促进缩小城乡差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真正让农民老有所养。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现在我们应当、也完全有条件建立新农保制度,让数亿农民解除养老的后顾之忧,让老年农民得到基本生活保障,让广大农民群众更好地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

    (二)建立新农保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工程。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的“安全网”,是政府最重要的社会政策和公共服务。养老问题是群众最大的后顾之忧之一,因此,养老保险制度必须覆盖城乡全体居民。按照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的目标,目前我国医疗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已经在制度上基本实现了城乡全覆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也逐步完善,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滞后。现在到2020年只有11年时间,而养老保险需要相当长时间的积累。因此,尽快建立符合国情的新农保制度,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开展新农保试点,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又一个重要工程,标志着我国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目标迈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一步。

    (三)建立新农保制度是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改革开放30年来进行了3项重大改革:一是实行以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为核心的农村经营体制改革,使农民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二是实行以农村税费改革为核心的国民收入分配关系改革,主要是减免并最终取消农业税,使农民负担大为减轻;三是实行以促进农村上层建筑变革为核心的农村综合改革,主要是改革乡镇机构、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基层政府对农村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近10年来,在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方面,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中央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惠农政策,包括全部免除农业税,实行农业直补,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包括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等,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建立新农保制度,逐步使全国农村居民都能有基本的社会养老保障,是又一项涉及数亿农民切身利益、关系亿万农村家庭和谐幸福的重大惠农政策,使农民在“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的基础上,实现“养老不犯愁”,这对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将发挥巨大作用。

    (四)建立新农保制度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战胜国际金融危机挑战、促进国民经济平衡较快发展,关键是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扩大农村需求。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揽子计划,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农民收入水平不高,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是影响扩大农村消费需求的重要原因。建立新农保制度,逐步使每个60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每年至少增加收入660元,可以直接增加农村居民消费;同时,解除了农民养老的后顾之忧,使农民愿意消费、敢于消费,促进扩大农村即期消费需求,进一步开拓和扩大农村市场。建立新农保制度是一项惠及数亿农民、造福亿万城乡家庭的德政工程,必将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成人民安康、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二、新农保试点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开展新农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

    新农保试点的目标和任务是,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民老年基本生活。国务院决定,2009年在10%的县(市、区、旗)试点,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建立新农保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保基本”,就是要从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出发,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广覆盖”,就是要靠制度和政策的吸引力,把尽可能多的农村居民纳入到新农保制度之中。“有弹性”,就是要适合农村、农民的特点和地区发展差异性,政策和标准具有适当灵活性。“可持续”,就是各级财政有能力支付,广大农民能够承受,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实现新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新农保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低水平起步;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农村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三、新农保试点的主要政策

    新农保的制度创新,最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政府对基础养老金全额补贴;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

    (一)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新农保强调以政策的优惠吸引农村适龄居民自愿参保,不搞强迫命令。农村居民如果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比如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原则上不参加新农保;农村居民已经参加新农保,又进城务工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停止缴纳新农保保险费,新农保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农村居民因就业和居住等情况变化,在不同阶段参加了多种养老保险制度的,在国家制定统一的衔接政策之前,我省暂时按照琼府[2009]81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保障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权益。

    (二)基金筹集。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个人缴费。新农保是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不同于济贫扶困的社会救助制度,实行权利与义务相适应的原则,个人缴费是享受待遇的前提条件。除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经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年居民外,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为适应农村居民收入较低、差异大且不稳定的特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农村居民自愿选择、自主缴费,原则上每年缴费一次,可以根据不同年份的收入情况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国家依据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集体补助。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为其成员所共有,村集体有责任为本村居民养老保障提供经济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政府补贴。新农保最大的优惠政策,是政府对农村居民参保给予补贴。政府补贴分为两部分:一是政府对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贴,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低限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补助一半,我省获得全额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二是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以利于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帮助困难群众参保,并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国务院规定地方政府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我省各级政府在每人每年补贴30元的基础上,还对选择2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给予每提高一个档次增加5至20元的补贴。

    (三)建立个人账户。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四)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未按月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按月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所需费用全部由政府财政支付;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这是家庭养老传统和相关法律规定在新农保政策中的体现。子女参保缴费记入本人的个人账户,用于自己未来的养老金支付,而不是用于父母。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期限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居民生活和医疗条件不断改善,人均寿命不断延长,这是社会进步的结果,同时意味着保障农村居民老年生活需要更长时间积累、更多资金投入,因此,农村居民尽早参加新农保,长期缴费,就可以得到更多的补贴,个人账户会有更多的积累,有利于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五)养老金待遇。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按月支付,同一地区每位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人按同样标准领取。目前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水平。

    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月支付,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这是根据60岁人口平均存活年数和利息等因素计算出的计发月数。

    继承权。参保人死亡,无论是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还是尚未开始领取养老金,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等资金,可以依法继承;但政府补贴的资金是从公共财政支出的,而且是用于参保农民个人养老保障的补贴,因此这部分余额不能继承,继续用于其它长寿老年人的养老金支付,体现社会互济原则。

    (六)相关制度衔接。原来已开展老农保的地区,要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新农保相应待遇。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元旦前要将基础养老金发放到试点市县60岁以上农民手中。目前,三亚市已经将部分基础养老金发放到农民手中,其他三个试点市县也将在这两天将基础养老金发放到农民手中。同时,新农保的参保登记、保费的征缴、经办人员的培训等项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当中。希望在座的各位同仁、各位朋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巨大作用,运用丰富多彩、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宣传,使这项重大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

    谢谢大家!

(编辑:谢涛)

新闻发布会预告

2010年上海世博会海南活动周新闻发布会将于8月6日下午14:30在上海世博园新闻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

新闻发言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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