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10日消息 据南海网报道:随着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岛战略的提出,房地产价格上涨,涉房地产纠纷案件大幅增加。近日,海口市秀英区法院就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010年3月1日,原告程某以妻子张某在未征得自己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夫妻共同拥有的一套商品房转让给刘某为由,将张某和刘某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两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被告刘某则认为自己和被告张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的真实意识表示,在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于海口房价大涨,张某为了达到解约的目的,才通过其丈夫提起诉讼,因此,刘某随后也以张某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并按合同约定支付10万元违约金。
本案合议庭经过认真阅卷之后认为,张某和刘某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通过开发商办理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更名的方式办理房屋转让手续,将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进行转让,违反了婚姻法、国家税法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双方均存在一定的过错,因此承办法官分别对双方进行疏导调解,在分清案件事实、解释相关法律的基础上,诚恳地与双方当事人交流,使双方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处。
最终双方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书,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张某当场向刘某赔礼道歉并一次性支付5万元作为补偿,原告程某和刘某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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