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龙昆南路省高院公交站附近,一辆逆行的电动车与一辆不让行的小轿车相撞。交警作出的事故认定,小轿车司机柳某转向不让行负主要责任,电动车司机张某逆行负次要责任。
   
 您当前的位置 : 聚焦海口>都市>

电动车逆行:轿车负主责 逆行司机负次责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0-07-13 15:29

 

事故现场(作者:刘江浩)

 

  海口网7月13日消息 据海南特区报报道:12日中午11时40分许,海口龙昆南路省高院公交站附近,一辆逆行的电动车与一辆不让行的小轿车相撞。根据交警作出的事故认定,小轿车司机柳某转向不让行负主要责任,电动车司机张某逆行负次要责任。

 

  事发后,记者赶到现场看到,事发地点停着一辆小轿车,该车头右前轮下,一辆被撞变形的电动车倒在地上,电池完全脱落,电动车上搭放的瓷砖也摔碎在地上。

 

  据小轿车司机柳某介绍,他当时是驾车往北行驶,本来是想去银行办点事,便打着转向灯慢慢向前开,正要转入银行入口处的时候,突然发现一辆电动车飞奔过来,直接从小车的车头部位擦过。“电动车是在机动车道上逆行,我正慢慢转向,以为电动车那么远,会停下来,哪里知道电动车开得太快了,根本刹不住。”

 

  坐在树荫下休息的电动车司机张某表示,自己现在脚很痛,要去医院检查。他告诉记者,自己主要是腿部受伤,“你们可以看看,小轿车是撞上了我的后轮,这说明我前轮已经开过去,他继续转向不让,才造成这个事故。”

 

  据了解,根据交警作出的事故认定,小轿车司机柳某因为转向不让行,负主要责任,电动车司机张某因为逆行,负次要责任。鉴于事故未造成严重后果,交警责成当事双方协商处理。

 

  12日中午12时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保险公司将负责维修张某电动车,并负担柳某小车一部分维修费和张某一部分医疗费。随后柳某带着张某赶往医院。

[来源:海南特区报] [作者:刘江浩] [编辑:李昕昕]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