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14日消息:记者从省三防办获悉,为切实做好台风“康森”防御工作,省三防办近日发出《转发国家防办关于做好第2号台风防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要求,各级气象、海洋、水文部门要加强监测和预报,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及时掌握台风发展趋势,分析防御重点,落实有关防范措施,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级防汛、水利、海洋渔业、海事、交通、旅游、国土和建设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值班,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准备工作。沿海各地和海洋、海事、交通等部门要及时通知台风可能影响区域出海渔船和船只回港避风,要做好海上渔排上的养殖人员、沿海和岛屿上的旅游人员、沿海和海上工程施工人员以及其它危险区域群众的转移等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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