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友钟先生介绍,11日上午,他登录彭州公众信息网查阅文件,一张“彩色图片”在网站跑来跑去,非常显眼。图片上留有“办谢师宴,得助学金”字样。点开发现,原来是彭州一家饭店的广告。该饭店每桌价格从468元—1200元不等,据了解,这家饭店在彭州属于中高档饭店。“政府网站能打商业广告吗?”钟先生颇为好奇。
记者拨通了这家饭店的电话。饭店负责人告诉记者,早在两年前,该饭店就开始在彭州公众信息网打广告,而今年选择“包年”的方式,全年广告费用在5万元左右。
然而,彭州公众信息服务中心主任尹维建却一再强调网站是政府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并未“试水”商业广告。对于近日出现的“饭店广告”,尹维建称这是“公益性质”。“有时为了吸引网友,偶尔会放一些有公益性质的宣传广告,没有专门做收费广告。如有不妥,可随时撤下。”他说。
但记者发现,在该网,却留有“本站广告联系”电话。记者昨日致电该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可在该网建立网站链接,收费标准每年在2000—3000元之间。对此,尹维建称,网站之间可以互换链接,而所收取的费用只是占用空间的“资源费”,并非广告费用。
碰撞
商业广告影响政府公信力
政府官网定位公益,不应该出现商业广告。政府官网首先应坚持“公益第一”的原则。官网属于公共资源,是政府的“窗口”和“形象”。即便刊载带有公益性质的广告,也应该严格把关,做好监控工作,否则就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成都市经济信息中心政府门户网站建设部副主任 董亮
政府网站不能搞“创收”
政府官网在显著位置刊登“饭店广告”,感觉有些不伦不类。而且,政府官网是财政拨款,是用纳税人的钱办起来的网站,其职责是为纳税人服好务,而不是赢利。当然,如政府官网中搞点公益慈善广告自然很好,但是变成帮饭店去拉客,那就彻底变了味,让人感觉不严肃。
彭州市民 赵先生
刊登广告不具合法性
从法律上说,公共权力的行使应遵循“法无明文授权即禁止”原则,建设政府网站动用的是公共财政,发布信息是一种政府行为,因此只要法律没有明文授权,即不具有合法性。
成都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先生
网站按媒体规律运作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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