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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醉驾肇事者判死刑体现司法进步[原创]醉驾肇事者判死刑体现司法进步
来源: 海口网 作者:李忠卿 时间:2010-07-21 11:27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3日对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孙伟铭因无证、醉酒驾车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被依法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将醉酒驾车肇事者判处死刑,出乎公众意料,此案若是发生在以前,肇事者至多蹲几年大牢,根本不用担心自己的脑袋会搬家。
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这一判决结果来看,显然大得民心,肇事者孙伟铭不仅无证驾驶、醉酒驾车,而且肇事后又故意逃逸,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的严重后果,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审判肇事者,运用法律适当,是对民意的尊重,体现了司法进步,创下这样的全国纪录可圈可点,值得称道。近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某些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漠,认为出了事故最多赔钱了事,于是醉酒之后照样驾车,并频频上演飙车秀,至于公共安全早已抛之脑后,从媒体报道来看,几乎天天都有醉驾肇事的新闻发生,且呈愈演愈烈之势,令人触目惊心。6月30日晚8点多,南京岔路口地区发生惨烈车祸,一小车扎进人群,连撞九人,其中五人死亡。经查,肇事司机张某系酒后驾车。毫无疑问,这同样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车祸猛于虎,面对血淋淋的教训,作为驾驶员理应时刻铭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准则。尽管肇事者孙伟铭不服判决,会行使上诉的权利,也有部分民众替肇事者鸣不平,但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丝毫不会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果真肇事者被执行死刑,必将成为法院系统的示范样本,其标本意义不容轻视。
(编辑:王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