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27日消息:随着支农惠农补贴政策不断出台,我省支农惠农资金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亦频频发生。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从2008年至今年6月,我省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嫌支农惠农专项资金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7件,涉及41人。
涉案金额不大但影响恶劣
“我省支农惠农资金贪污贿赂犯罪案大部分涉案金额不大,在1万元左右,但是涉及面广、涉及农户多,影响十分恶劣。”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以白沙黎族自治县七坊镇畜牧兽医站站长符某案为例,符某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报冒领贪污能繁母猪补贴款1.67万元。案件涉及的每家农户资金仅几百元,但一共涉及了74户饲养户的利益。
据介绍,在我省,不少类似符某这样蚕食支农、惠农资金的蛀虫,严重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影响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实行,让很多基层群众非常不满。目前,加大对涉农职务犯罪的打击,已成为我省检察机关的一项重点工作。
涉案多为基层涉农工作人员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助理员黄某、报账员王某2006年1月至9月,在管理发放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涂改申请表、伪造补贴对象、虚开购买农机发票等手法,先后6次领取17户农户的农机补贴金共1万余元,并签名冒领进行贪污平分。
在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案件中,大部分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是县级单位、乡镇单位、村委会的涉农工作人员,职务不高。案件性质集中为贪污贿赂犯罪。
在这些案件中,基层涉农工作人员往往利用自己或他人直接经手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或发放的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冒领手段进行贪污。一些乡镇或村委会干部为自己或他人虚报冒领、非法获取支农惠农资金大开方便之门而行贿、受贿。
涉及领域广
据介绍,我省支农惠农资金贪污贿赂犯罪案涉及领域广、部门多、环节多。发案领域涉及农、林、牧、渔等多个部门,涉及种粮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能繁母猪补贴、渔业渔船用油补贴、退耕还林补贴、抗风救灾资金等支农惠农资金。
以种粮补贴资金为例,从2008年至2010年5月,我省检察机关一共查办了种粮补贴案件7件9人。
除了支农惠农资金外,我省当前的涉农职务犯罪重点领域还包括农村土地征用开发、农村教育和医疗卫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拆迁改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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