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29日消息:受省政府委托,7月28日下午,省审计厅厅长陈如军在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作了《2009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透露,通过审计为财政增收节支4.39亿元,查出侵害群众利益和损失浪费资金1643万元,发现线索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的案件3起,涉案人员6名。
预算执行 审计为财政增收节支4.39亿
审计工作报告指出,2009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较好完成了海南省人大四届二次会议批准的省本级预算。收支相抵,净结余3.86亿元。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
2009年财政收入大幅增长,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2.8亿元,增长21.7%,完成年度预算的112.3%。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4.9%,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
2009年全年省级财政安排民生工程资金22.4亿元,完成规划数的103.7%。当年省级财政超收安排民生项目支出达到78%,省级集中的土地出让金中安排民生支出占总额的64.5%。
但审计仍发现一些违纪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逐步解决。通过审计为财政增收节支4.39亿元;查出侵害群众利益和损失浪费资金1643万元,发现线索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的案件3起,涉案人员6名。
民生资金 3市县挤占挪用抚恤等民政资金297.4万
2009年是我省实施民生发展规划的关键年。省审计厅重点审计了几项民生资金的使用情况。
审计部门对全省抚恤金使用进行审计。报告指出,全省基本能按规定要求足额安排资金,保证抚恤金足额发放。但审计发现:3个市县有6位优抚经办人员以冒领、假名单、重复造单和多报等造假手法,骗取抚恤金15.3万元;3个市县挤占挪用抚恤等民政资金297.4万元用于修建道路和办公楼等支出,超范围发放抚恤金62.1万元和抚恤物资350.3吨。此外,还存在抚恤资金配套不到位、发放不及时、发放手段落后和政策宣传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省民政厅及有关市县积极整改。省民政厅研究起草了《海南省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重点项目 重点投资项目中挪用征地拆迁资金
省级主管部门及相关市县政府采取措施不断推进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实施,为完善我省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经济平稳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审计发现,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在招投标、征地补偿、资金使用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多报工程造价。审计共核减工程造价3.21亿元,其中:审核4个工程概算,核减工程造价1.35亿元,核减率8.1%;审核8个工程结算,核减1.86亿元,核减率12.5%;二是3个县未按规定配套海口至屯昌高速公路工程资金1.09亿元,占计划配套资金的91.6%;4个市县未为被征地农民办理社会保险,也未及时上缴海口至屯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耕地占用税3944.5万元;三是4个市县挪用海口至屯昌高速公路征地拆迁专项资金共计337.8万元;四是4个市县负责实施的61个工程项目仅以投标报价作为唯一评标依据,其他必需的技术标准、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均不做要求;33个工程未按规定执行项目公开招投标,直接指定工程施工单位;五是4个工程在未办理开工令或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六是19个工程违反规定简化工程建设手续,3个施工合同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5个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履约保函。
校舍工程 4市县1.57亿资金未及时到位
对市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情况审计。省教育厅和有关市县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积极采取措施,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建设。但审计抽查4个市县发现:建设资金未及时到位1.57亿元,造成工程进度偏慢;中小学排查鉴定工作不到位,校舍工程质量存在隐患;有的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监理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
保障房 7市县1275套廉租房套型面积超标
审计部门对市县建设保障性住房情况审计。通过审计抽查13个市县发现:截至2009年9月底,13个市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到位2.41亿元,仅发放0.32亿元,结余2.09亿元,占86.7%,影响资金使用效益;9个市县未按规定签订工程建设合同;有的市县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部分工程建设管理人员不到位,工程质量安全存在隐患;7个市县1275套廉租住房套型面积超国家规定标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13个市县政府均表示,对存在的问题将采取措施积极整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针对租赁补贴资金结余过大问题,已于今年1月采取了相关措施进行整改。
房地产 7个项目少申报土地增值税1.06亿
近年来,我省土地增值税预征工作总体正常,清算工作逐步推进,收入呈现良好势头。2009年全省土地增值税收入10.17亿元,比上年增长63%,但也存在清算工作难度大、进度慢等问题。省审计厅联合省地税局对海口、三亚7个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按照先预征、后清算、多退少补的原则,企业自行申报应补缴税款0.23亿元,预计清算审核应补缴税款1.29亿元,核增1.06亿元。
税务部门将依据清算审核结果,征收应补缴税款,并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力度。
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市县年底“突击支出”现象明显
报告指出,我省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制度进行比较健全,各项资金均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管理使用较规范。但审计发现:一是资金分配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省级下拨市县超过30天的达到43%,其中超过3个月的占7.4%,抽查3个市县,每项指标分配平均需71天;二是市县年底“突击支出”现象明显。抽查4个市县,11-12两个月的支出平均占全年的37.5%。有的市县以拨代支,将资金转到财政专户或部门专户,个别市县以拨代支达到72.6%;三是部分资金多头管理、零星分散致使项目难以实施;四是市县事权与财权不匹配造成项目推进积极性不高,市县财政配套压力大,配套资金到位率低;五是个别市县变相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省财政厅已于2009年起着手完善相关制度和深化改革,逐步解决存在的问题。
审计建议 进一步加强民生资金支出末梢管理
省审计厅建议,首先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透明度。第二要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合理调度资金,保障支出预算执行的资金需求。第三要进一步落实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大转移支付的改革力度。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逐步归并专项资金的种类。改革现行的项目管理体制,给市县政府更多的项目统筹支配权;逐步减少部门预算中安排给市县部门的各类指标,减少市县资金配套压力。第四要进一步加强民生资金管理,特别是资金支出末梢的管理监督。应切实改进资金支付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支付的中间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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