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多家银行ATM(自动取款机)跨行取款手续费每笔由2元提高到4元,引发各方关注。对此,银行业内人士称,提价缘于ATM设立、维护成本提高所致,是经过审批的“合理收费”。
目前银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已经逐渐进入上涨通道,此前的数零费、账户服务费、银行卡年费、异地存取款费等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都曾引发热议。专家表示,银行此举有“店大欺客”嫌疑,每次涨价都是银行单方面宣布执行,单个的消费者只能“被涨价”,建议有关部门对此加强梳理和引导。
“ATM成本需监管机构评估”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这4元的ATM跨行收费由各家银行分成。发卡银行对每一笔跨行取款都要支付3.6元,其中3元给了收单行,0.6元给了银联;另外,发卡行得0.4元;而且现在ATM设立、维护成本也在提高,ATM机越多的银行成本越高。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表示,收费是银行的商业行为,是应对设立和维护ATM成本上升的市场反应,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ATM多,用户多,损坏也多,收取一定的合理维护费用是有道理的。
但是,银行服务费用上涨是否合理需要经过严格论证,不能由银行单方面决定。林江认为,应该要有一个为什么要收的公开说法,对成本核算,包括具体每台ATM的成本、维护费用、每台平均有多少客户和业务量、收取多少才能弥补损失等有合理的解释和说明。无论是2元还是4元,都应经过相关监管机构做出评估,并且向公众说明清楚相关事项,必要时需要进行公开听证,获取公众理解。
“单方提高手续费违反合同法”
此前不久,银行收取“收零费”曾引起广泛争议,最终在公众强烈反对下取消。而近年来,账户服务费、银行卡年费、异地存取款费等名目繁多的银行收费项目都曾在社会热议中顽强坚持下来,“银行中间业务收费已进入上涨通道”和“店大欺客”的声音不断交锋,公众只能无奈接受收费现实。
尽管有关行业协会表示,调整ATM跨行取款收费标准合法合规,但消费者的权益如何保障却是一个不能回避的话题。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治超认为,发卡行与客户之间是合同关系,办理存款与银行卡,等于是与银行签订了合同,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未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所以银行单方提高ATM跨行取款手续费,是违反合同法、漠视客户权益的表现。
银行业协会:费用调整合法
称ATM跨行取款收费属市场调节价
据新华社电 (记者吴雨白洁纯)近日,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等部分银行调高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引起各方关注。中国银行业协会表示,调整ATM跨行取款收费标准合法合规,建议客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交易。
银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商业银行ATM跨行取款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由商业银行总行依据成本自行制定和调整。“目前,商业银行根据自身的成本情况调整ATM跨行取款收费标准,是合法合规的,建议客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