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29电(记者吴晶、王聪)29日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
这是针对我国近年来不断频发的校园安全事故和治安事件提出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去年在10省市开展的校园安全状况调查:溺水、交通事故、建筑物倒塌、食物中毒等仍是校园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但随着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校园安全建设,此类事件发生率呈现下降趋势。然而,不容忽视的是,频频发生的校园安全事件已成为影响青少年成长的重要因素。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指出,校内安全事故发生,主要归咎于一些学校安全意识淡漠、责任缺失。一些学校存有“重善后、轻预防”的错误的校园安全观。
针对这些情况,《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置各种事端。
此外,针对我国许多学校只有门卫、没有安保的情况,《教育规划纲要》也提出“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
《教育规划纲要》也强调了校园安全的大环境,提出“加强校园和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
从1996年起,我国确定每年3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不仅开展主题活动,还向学生赠送安全知识挂图、意外伤害保险等。今年上半年,各地教育部门针对频发的校园治安事件,启动校园安全日报告制度,并联合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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