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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民:深圳“闯红灯”累进加罚值得借鉴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0-08-04 10:19



闯红灯的情况时有发生 记者 李雪冬 摄

  8月1日开始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提出,一年内闯红灯三次以上1000元起罚。这一条例引起了椰城市民的热议,纷纷对交通违法处罚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深圳对闯红灯采取累进加罚成了热门话题
  
  《条例》中提出:闯红灯的起罚标准为500元,凡是一年内违反三次以上的,则从第三次起每次处1000元罚款;五次以上的,除罚款外,从第五次起每次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
  
  在采访中,有市民提出,如果椰城也对闯红灯的车辆实行累进加罚也许会抑制屡闯红灯现象。去年年底,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媒体对18辆违法次数在50次以上的车辆发出“通缉令”。在18辆违章车辆中,交通违法行为主要为闯红灯和超速,其中,车牌号为琼AD8××2的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高达201次。
  
   椰城市民对交通违法“重罚”条例褒贬不一
  
   对于深圳采取累进加罚闯红灯的条例,椰城市民看法不一。
  
  司机梁先生认为,对于素质不高的驾驶员来说,违法后只是教育达不到效果,必须重罚才能起到震慑的作用。司机刘小姐则表示,交通违法后罚款只是一种手段,目的是为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不能让“开单”处罚成常态,不能以罚代管。在某中学当老师的林先生说,很多人有压黄线、强行抢道、开车打手机等不文明的驾驶行为,这些行为也会导致事故的发生,深圳采取累进加罚闯红灯的条例很值得借鉴。
  
   海口交警:新《条例》可填补处罚不到位漏洞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部门负责人认为,深圳实施的《条例》有许多亮点值得学习,其中除了对闯红灯采取累进加罚外,还提到“机动车所有人不能提供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姓名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经违法行为人承认的,对机动车所有人予以处罚并记分”的规定。此举能加强车主对车辆的监管,填补以往一些交通违法处罚不到位的漏洞。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海口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罚规定适合本地实际情况,有关部门不会随意效仿深圳的做法。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来源: 国际旅游岛商报] [作者:王蓓蓓] [编辑: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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