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7日消息 (记者李坤东 实习生李齐凡)公交、出租行业期盼多时的燃油补贴终于发下来了。记者今天(6日)从省运管局获悉,2009年度第二批燃油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已经启动,各市县将在本月底发放到位。
补贴额达8340万元
中央财政预拨给我省交通运输行业2009年度第二批油价补助资金共计8340万元(其中城市公交4628万元、出租汽车1155万元、农村道路客运1189万元、岛际及农村水路客运1368万元)。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依据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燃油消耗量指标清算,城市公交减少1540万元、出租汽车增加1086万元、农村道路客运增加737万元、岛际及农村水路客运减少889万元。
清算后,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可分配的资金情况为:城市公交3088万元、出租汽车2241万元、农村道路客运1926万元、岛际及农村水路客运479万元。
补贴范围:公路、水路客运
交通运输行业油价补贴范围为: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农村道路客运、岛际及农村水路客运。
2009年度第二批燃油补贴的补贴时间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这意味着,在2009年1月1日前退出市场和2009年12月31日后投入市场的车船不属于本批次补贴资金发放范围。
用油多补贴多
省运管局表示,往年,交通运输行业燃油补贴资金按照车船大小、发动机马力、燃料、座位数等指标进行分配,即“平均分摊”。根据财政部财建〔2009〕1008号文件,从2009年度第二批补贴资金开始,调整为按照车船实际用油量进行分配,即“多用多补”、“少用少补”。
按标准按时间兑付
按照要求,2009年度第二批燃油补贴资金应于2010年8月30日前按标准全部兑付完毕,往年剩余的补贴资金也要及时清理,同步兑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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