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9日消息 电动车由于方便快捷、经济实惠等原因,受到海口广大市民的青睐。近几年来,海口的电动车数量增长迅速,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目前海口的机动车数量不少于20万辆。电动车在带给市民便利的同时,也带来诸多交通安全问题。闯红灯、逆行、超载、超速、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电动车交通违法现象触目惊心。本报关于海口电动车管理办法年底有望出台的报道引起广泛关注。昨日,记者就电动车管理等有关问题展开调查。
电动车主最恐惧
在机动车道上和汽车“共舞”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电动车为非机动车,必须走非机动车道。但在海口电动车与机动车抢道、频闯红灯的现象普遍存在。电动车主孙凯对记者说:大部分电动车主不是不想规规矩矩按照交通法规定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可是海口有些路段并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孙凯表示,把电动车硬往机动车行列里“赶”,肯定会大大增加交通事故发生几率。电动车主韦先生认为要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规范电动车行驶,道路设计必须先行,海口应该在道路规划上增加专用的电动车道。
电动车主最无奈
非机动车道竟成了“停车场”
电动车主王新军告诉记者,非机动车道本就是为非机动车辆通行而设的道路,但有的司机经常将机动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部分路段经常有七八辆汽车排成长队停在非机动车道上。
正骑着电动车从城西路经过的市民田鹏博说,城西路的非机动车道经常会被一些机动车“霸占”。骑电动车者只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稍有闪失即有被碰撞的危险。
田鹏博称,非机动车道被当停车场,不但影响通行,而且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要加强管理,确保非机动车道的畅通。
电动车主最希望
对电动车使用提供明确指引
在记者随机采访的电动车主中,大部分人希望有关职能部门能够为他们提供明确的指引。电动车主陈新说,“我平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如果主管部门说电动车需要上牌,我会立即去上牌;如果要考驾照,我也立即会去报考。”对于那些不遵守交通法规的电动车主,陈新十分不满。陈新认为,电动车引发的一些问题一方面由于骑车人自身不遵守交通法规、缺乏安全意识,另一方面与管理部门监管缺失和法律法规不健全有很大的关系。陈新说:“电动车售出后应在车管所或有关单位备案。”
电动车主最担忧
电动车上牌和年检收费过高
多数受访的电动车主都赞成对电动车实行上牌管理,但部分市民对此表示担忧,电动车主范良说,“我们赞成上牌,这样可以规范管理。对电动车管理要重在效果和实用,希望有关部门能简化上牌手续,电动车上牌和年检收费不要过高,杜绝乱收费现象。”一位被访者认为:“对电动车进行管理不只有是收费一条途径,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改善行车秩序,只有出发点正确,制定的管理措施才能合理。”在上牌管理收费标准方面,很多电动车主担心上牌费用和年检费用过高让市民难以接受。
记者调查发现,海口部分道路设计不合理,没有规划非机动车道
有些路段电动车“无路可走”
又讯:海口的电动车管理办法呼之欲出,有关部门目前正对此进行研讨。昨日,本报记者采访电动车主、普通市民以及机动车主等,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一些电动车主说,海口部分道路设计很不合理,没有规划非机动车道,电动车只有与机动车同道行驶。在出台电动车管理办法之时,必须充分考虑到海口目前的道路状况。
■龙昆南路
电动车根本“无路可走”
昨天上午10时许,记者在海口龙昆南路省妇幼保健院公交站处看到,多数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有的在路中间行驶,有的在机动车之间穿梭,机动车司机不得不小心翼翼,减速行驶。当公交车要进站停靠时,电动车不得不绕过公交车,靠机动车道的左侧行驶。只有少部分电动车车主选择走人行道。
电动车主陈先生说:“在龙昆南路根本没有非机动车道。电单车作为非机动车,在龙昆南根本‘无路可走’,走人行道和机动车道都属‘借道行驶’。我正向行驶时,一般选择走机动车道,靠右行驶;逆向行驶时就走人行道,人行道上人太多,一般不会骑得太快。”
■海府立交桥
电动车违规上桥逆行
电动车主除了反映海府路非机动车狭窄外,还反映电动车过海府立交桥很不安全,电动车要么与机动车同道行驶,要么绕上一大圈,而绝大多数电动车主都是违规从立交桥上驶过去。
昨日上午11时,记者在海府立交桥看到,一些电动车经过海府立交桥时,有些骑车者先看看后面的车辆行驶情况,等到车辆少时再小心翼翼地上立交桥;有些电动车主则根本不看机动车,想怎么骑就怎么骑。记者在现场还看到,少部分电动车主在立交桥快车道上逆行,机动车主有时候不得不急刹车,避让电动车。
“道路设计不合理,将带来诸多安全隐患,要规范电动车行驶,有些道路和桥梁必须要进行改造。”电动车主黄先生说。
■南海大道
电动车和机动车混行
南海大道是海口市的交通主干道之一,路面比较宽,但部分路段也没有规划出非机动车道。电动车在南海大道和机动车混合行驶的现象也普遍存在。
赵女士告诉记者:“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应该用绿化带或者栏杆隔开,而不是简单地用划线来区分。电动车给市民出行带来极大方便。海口在出台电动车管理办法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市民出行的便利性,灵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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