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13日消息 继“香港阿珍”和“港澳团游客拒绝消费被导游辱骂”等事件爆出后,海南日前发生一起导游涉嫌强迫游客消费事件。该导游对游客的一番“训话”,带着明显的强制色彩,令人啼笑皆非。
近年来,在全国大力整治旅游市场的背景下,导游变相强制游客消费事件还是频频发生,根源在于旅游市场长期存在的“零负团费”经营模式。
导游变相强制游客消费
“大家要记住,导游也一样,是向‘钱’看的。”日前,一段《雷过香港导游阿珍 海南导游“训话”视频》在网上曝光,海南金沃德旅行社导游肖某的“雷语”引起普遍质疑。
来自江西的游客梁小姐在网上发帖称,7月29日,她在海南参加了一个由北京、广东等地的27名游客组成的散客团,由海南金沃德旅行社导游肖某带队。从上车起,导游肖某就很少介绍海南的风土人情,而是一直描述海南的水晶怎样神奇、对人体有什么好处,花言巧语想让游客消费。而且,导游带游客听各种购物宣讲,并参加购物3次以上,用时超过参观景点的时间。
在旅行过程中,肖某要求游客增加3个自费景点,当部分团员不想额外消费旅游项目时,肖某就进行了一段“训话”:“(像你们这样)我先看看别人,别人再看看我,这样看来看去,你就(算)看到明天,该玩的一个都没玩,就这样等着吧。到了今天、明天、后天,(结果)哪儿都没去成。这个车也不是奔驰,也不是宝马,就在这个车里面坐着。师傅对我们好,开着空调;师傅不高兴连空调都关了,他是没有义务的。”
“在我们旅客感觉中,导游就是一个产品推销员或者说是几个产品的推销员,时不时进行购物宣讲,而很少介绍海南的风土人情,试想这样的导游称职吗?而且合同上清清楚楚写道,整个行程表中不超过3个购物点,而导游一天就不止带我们去3个购物点。”梁小姐说。
很多网民认为,在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大力整治旅游市场的背景下,竟然还出现变相强制游客消费、如此向“钱”看的导游,值得海南乃至全国旅游市场管理部门深思。
导游自曝:团费太低消费补
导游肖某事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带团讲解时,“也会有一些暗示游客消费的言语,因为他们的团费太低了,需要通过一些适当的消费补回来”。
肖某的话一语道破目前旅游行业普遍存在的潜规则——“零负团费”,即旅行社在接外地组团社的游客团队时,分文不赚只收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收客,然后倒手卖给导游,导游不仅不能从旅行社获取工资,还要向旅行社交费。然而,“羊毛出在羊身上”,团费不够,导游就从景区、购物点、餐饮等旅游项目中想方设法套取高额回扣,从中获利和“填坑”。
肖某表示,他也是低团费的受害者,或者说海南部分导游也都是低团费的受害者。“我们也想好好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但现在的情况是,海南的导游没有工资,这样的现状迫使导游在提供旅游服务的过程中,加入一些商业性的东西,虽然这样会导致一些游客不满,但这都是没办法的事情。”他说。
业内人士认为,导游的工资等合法劳动权益没有得到保障也是导游“宰客”的重要原因。去年5月1日实施的《旅行社条例》明确规定,旅行社聘用导游人员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其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但实际上,大部分导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从旅行社领取工资,相反导游需要向旅行社“买团”,旅行社已经变为游客与导游之间的中介机构。
目前,海南省旅游委已经对导游肖某作出处罚决定:吊销其导游资格,永不录用。
整治“零负团费”须一盘棋考虑
旅游市场“零负团费”由来已久,甚至几乎整个旅游行业的生存模式都是这样。“零负团费”经营行为损害了游客的权益,严重影响了旅游市场的整体形象,阻碍了旅游产业健康发展。《旅行社条例》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不得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旅行社条例》实施至今已有一年多,然而明令禁止的行为仍然普遍存在。其实,旅游市场对于“零负团费”的整治从未停止过,为何“零负团费”成了旅游市场长期存在的“顽疾”?
海口市旅行社协会副秘书长冯华国认为,“零负团费”导致的旅游市场混乱主要责任在于政府部门管理缺位和执法不力。《旅行社条例》对“零负团费”问题、导游劳动合同和劳动报酬问题、高额回扣问题都有明确处罚规定,关键在于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一些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者是以罚代管,不重视解决问题。
他表示,针对“零负团费”,不应该只把矛头指向旅行社,还涉及景区、餐饮、购物、演艺等多方面高额回扣问题,只是这些问题都集中在旅行社反映了出来。因此,要整治“零负团费”行为,必须对整个旅游市场一盘棋进行整治。
冯华国说,好的导游管理机制,也是解决“零负团费”的重要环节。目前海南导游挂靠在旅行社或导游管理中心,既不是市场管理模式,也不是政府管理模式,处在一个尴尬的境地。因此,政府部门应该进行导游管理机制改革,出台新的导游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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