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18日消息 (记者陈延鹏) “一审判三年太轻了!”今天(17日)上午,妻子在2008年被一交警驾驶面包车撞死的蒙绪福说。当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二审。
据了解,案发时陈某是交巡警支队龙华大队的一名交警,2008年2月28日早上,蒙绪福的妻子骑自行车在南海大道和龙昆南路交叉路口,被陈某驾驶的面包车当场撞死,事发后陈某驾车逃离现场,1年后主动投案。
1个月前,琼山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陈某赔偿被害人父母、丈夫蒙绪福、三个儿子共计279489.64元。对此判决,蒙绪福和家人认为对陈某的判决太轻。于是,死者的6名家属提出刑事附带民事上诉,请求改判支持其原审的诉讼请求,即索赔死亡赔偿金等共47万元。
当天,法院未对此案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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