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21日消息(记者陈延鹏 通讯员林明智 蔡正文)8月17日,文昌市人民法院对今年受理的第一宗涉外自诉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自诉人罗豫林(系新加坡公民)控告哥哥罗某深、罗某益、罗某焕侵占其捐赠的151.2万元救济养老费和助学金,向法院提起自诉。由于自诉人系新加坡公民并涉及侵占救济养老费用问题,一度引起了外界的关注。
经法院查明,被告人罗某深、罗某益、罗某焕自2003年至2007年4月间侵占自诉人罗豫林所捐赠给迈号敬老院11万元。法院依法以侵占罪分别判处罗某焕有期徒刑9个月;罗某深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罗某益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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