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如何开展?应把握哪些关键环节?
按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和《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试点实施方案》的规定,2010年将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面组织实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四个阶段推进,2010年底基本结束治理工作。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先进行试点工作,分前期调研、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和总结报告六个步骤进行,2010年底结束。
治理工作将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工作中应把握以下关键环节:一是要高度重视自查自纠。鼓励自查自纠是此次治理工作的一个突出特点,中央为此专门明确了从宽处理政策,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鼓励自查、支持自查和依靠自查。因此,一方面,治理机构要组织好自查自纠,保证自查自纠面达到100%;另一方面,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自查自纠,敢于正视和暴露问题,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二是要认真组织重点检查。各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将做好重点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业务培训等准备工作,抽调业务骨干参加检查工作,突出检查重点,畅通举报渠道,创新方式方法,保证检查质量。三是要严查违纪违规问题。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坚决果断地查处,行政处罚、党纪政纪处理、组织处理等手段并用,而且有选择地予以公开曝光,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
六、拓宽举报渠道是推动“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在鼓励举报方面有何新举措?
今年,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除继续设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网址以外,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都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网址,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小金库”治理工作中来。各级“小金库”治理机构也将重新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网址,畅通举报渠道,共同做好举报受理和办理工作。
除此之外,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还就奖励举报有功单位和人员的规定作了调整。去年“按照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罚款合计金额的3%-5%”,今年将“按照查实的设立‘小金库’金额的3%-5%”,给予举报人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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