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女装照上网女儿告百度 索精神损失费70万元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患有精神疾病的延庆农民张老汉平时喜欢穿女装,网友把他身着女装的照片上传到网上,吸引了大量点击率。张老汉的女儿为此将百度公司起诉到法院,索要精神损害抚慰金70万元。昨天记者从一中院获悉,法院已受理此案。此前,张老汉就曾起诉过谷歌和一家报社索赔。
67岁的张老汉是延庆县农民,患有精神残疾,有时喜欢女性装扮、穿着女性衣服。他身穿女装的照片被人拍下后,制作成名为“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的帖子在网上广为流传。他的女儿作为其代理人,起诉称在百度网站中发现了以张老汉肖像为内容的照片,并认为这些照片丑化了他的形象,下面还有网友的大量讥讽、侮辱性言辞。而百度公司未经其同意,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刊登、公布、传播以其肖像为内容的照片,构成侵权。为此张老汉要求百度公司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70万元。
百度公司辩称,涉案照片是网友自行发布,他们对发布行为并不知晓,并未使用张老汉的肖像,“百度贴吧”也是开放式信息交流平台,不具有任何营利目的。百度对网民在贴吧中发布的信息不具有预见性、控制力。根据有关规定,百度公司已尽到事前提示和事后监督、管理义务,不可能、在技术上也无法做到对“百度贴吧”中发布的信息是否涉嫌侵权进行主动审查,而是有赖于权利人的有效投诉。但此案中,张老汉并未向百度公司进行过投诉,就直接起诉到了法院。
此前,张老汉的女儿还曾就同样理由起诉过谷歌等多家网站和报社等媒体,索赔数额高达500多万元,在不同法院的判决中分别获得数千到上万元不等的赔偿。百度公司认为,张老汉的女儿怠于履行监护职责,造成其父亲的照片在网上传播,主观上具有一定过错,而她在得知照片被传播后,不去直接向网站投诉,却以重复诉讼的方式向法院再行起诉,实属对司法资源的浪费。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京华时报)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王秋实] [编辑: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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