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记者问及该幼儿园是否有办学许可证时,该幼儿园谭园长向记者解释说:“幼儿园有手续,但手续放在总园,要看手续得到总园去。老板投资了一千多万元,租下数千平方米场地,怎么可能是个‘黑园’呢?”
谭园长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由龙华区教育局发的“筹建批准书”,文件下发时间是2010年7月7日。她表示,相关手续已提交政府政务中心,证件正在办理中。
记者注意到,该“筹建批准书”中的申请人是“海南省少儿教育学会”,但实际办学则是海之南教育集团。“筹建批准书”同意该幼儿园筹办,但在筹设期间要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保健合格证》、《消防合格材料》和《防雷检测报告》等证件。
说法:未获办学许可证前幼儿园不能招生
8月29日上午,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吴科长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龙华区教育局上个月曾到该幼儿园进行考察,并下文同意该园筹办,同时要求园方尽快将材料送到政府政务中心办理相关证件。
“同意它筹办并不是叫它招生,在未获经审批许可前,该园的招生是绝对不允许的。”吴科长说,他将派人到该园叫停招生行为。
海口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创办一所新幼儿园要经过非常严格的审批程序,需要申请报告、筹设批准书、筹设情况报告、办园章程、机构组成人员名单、资产有关证明文件,以及园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等,经过复查合格之后才能获得办学许可证,在没有获得办学许可证之前,幼儿园是绝对不能招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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