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枝上挂着一个喇叭,陈茂国每天高声放着喇叭给村民“宣讲”政策
联系村民拦堵车
在庭审中,陈茂国及其辩护人提出,陈茂国没有聚众和堵车的具体行为,其行为只是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法院审理认为,陈茂国自己和多名证人均证实其采取电话联系或在树上用喇叭喊话的方式,叫其亲属及附近村民拦堵车辆,被告人陈茂国虽然没有下树堵车的具体行为,但其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并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系首要分子,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陈茂国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
附:早前报道
重庆“鸟人”陈茂国今日在重庆市奉节县法院受审。此前他以在树上居住三个月对抗自家房屋被强拆而著名,“鸟人”称呼亦是发端于此。2009年11月19日,他被公安局刑事拘留至今,罪名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但据了解,陈茂国今日将被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追究刑责。重庆市奉节县检察院起诉认为,被告人陈茂国聚众堵塞交通,阻碍国家治安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情节严重,证据确凿充分”,其家人与辩护律师均对此表示不解。
此前,陈茂国被刑拘即引起广泛关注,舆论普遍倾向于这与其对抗拆迁相关。本次审理是该案第二次开庭,陈茂国及其辩护人将作无罪辩护。首次于5月21日的开庭因被告人申请检察官回避,仅仅持续数分钟便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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