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旅游学院 (作者:李雪冬)
海口网9月6日消息新学期伊始,“回归”海南大学的旅游学院因为收费和“回归”前一样,收学费6000多元/学年,遭到学生的质疑。
5日,记者采访海南大学有关负责人,获悉旅游学院“回归”后所有学生学费标准从2010-2011学年开始进行相应调整,各专业学生新的学费标准为4600元/学年。学生开学时多缴的学费可转为下学年学费,或由学校集中在10月将多收的学费退还。
学生质疑:旅游学院“回归”海大后仍高收费
日前,海南大学旅游学院的学生向记者反映,已经“回归”海南大学的旅游学院仍然收取和往年一样的高学费,每学年收费6000多元。
据了解,旅游学院“回归”之前属校企合办性质,所以收学费是按照社会力量办学的收费标准,旅游学院的所有专业学费每年都在6000元以上,收费远远高于海南大学其它专业。根据省教育厅2006年出台的《海南省教育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规定:公办普通高校专业——理工、地矿、体育、外语、法学、财经、管理、园林、信息科学、计算机、旅游等专业,每年每生收4200元学费,浮动为10%,一年4600元左右。
向记者反映的同学表示,对“回归”后的旅游学院来说,6000多元的高学费难以接受,希望海南大学能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让旅游学院的学生在费用、奖学金等方面享受和其它学生同等的待遇。
海南大学:9月1日起按4600元/学年标准收费
昨日,记者就旅游学院“回归”后的学费收取问题进行了采访。海南大学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年8月底,海南大学已经全面收回旅游学院。
同时,按照省有关部门的初步批复,旅游学院被收回后,所有学生学费标准从2010-2011学年开始进行相应调整,按学校其他学院同类专业学生学费标准执行,调整后各专业学生新的学费标准为4600元/学年。
该负责人表示,从9月1日起,所有学生均按4600元/学年的标准缴交学费。对于已经按原标准缴学费的学生,属于非毕业班的学生,多缴的学费可以转为下学年学费;确实要求在本学期予以退还的,在9月底前向旅游学院书面提出,由旅游学院汇总后报海南大学学校计划财务处,该校将集中在10月将多收的学费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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