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陵水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陵水椰林镇25岁的阿丽报案。阿丽说,去年10月她带着儿子去广东东莞打工,在打工期间,一位姓朱的工友爱上她,她与朱某发生过两次性关系。后来考虑自己已结婚,拒绝了朱某的求婚,为此,朱某怀恨在心。今年2月,朱某乘阿丽上班期间,来到她在东莞茶山南舍市场附近租住的房子内,将阿丽一岁半的儿子阿文拐骗至河南省驻马店市老家。阿丽多次向朱某要儿子,但朱某提出要交10万元才肯把儿子还给她。后来,朱某离开东莞去了深圳打工。
警方调查 女子曾和男工友同居8个月
接报后,陵水公安局长黄国清、副局长熊茂立即指示陵水公安局刑警大队长黄良雄组织解救组赶赴广东、河南展开调查。8月25日,解救组赶到广东,黄良雄大队长带领一组民警来到深圳,掌握到涉案人朱某所在的工厂,在当地派出所的帮助下,将朱某传唤。
“孩子确实在我的老家河南,但是我并没有拐骗孩子,是我和阿丽一同送到河南,让我父母照顾。儿子是我的,我为什么要拐骗我儿子?”朱某的话让民警非常吃惊。
“我和阿丽是男女朋友,她当时说自己没有结过婚。”据朱某介绍,他在2006年与在东莞打工的阿丽相识,不久两人开始同居,先后在东莞茶山南社市场附近换过三个地方租住,一共同居了8个多月的时间。2008年7月份,阿丽回海南陵水老家待产。2009年10月底,阿丽带着1岁2个月大的儿子阿文到东莞来找他,与他一起生活。今年春节,他带阿丽及阿文一起回河南老家过春节,然后把阿文留在河南由父母照顾,他与阿丽回东莞打工。
朱某说,他一直以为阿文是他的儿子,当时阿丽也没有否认。今年4月份阿丽回到海南,一次阿丽打电话称她已结婚,孩子不是他的。起初朱某根本不相信,因为孩子与他及他的父亲一样在后脑勺长了个“包”。后来,阿丽多次打电话说孩子不是他的。
“我非常生气,我感觉阿丽要离开我,以儿子不是我的找借口。”朱某说,对此他非常气愤,坚决不肯把孩子还给阿丽,并向对方提出要10万元来才能把孩子还给阿丽。朱某说,他并不是想要10万元钱,是想用这办法让阿丽回到他身边。朱某坚信,阿文是他的儿子。
朱某说的是不是真的呢?与此同时,陵水公安局三才派出所副所长黄尧带领的一分队来了阿文被带走的地点东莞市茶山南社一出租房,找到了房东胡某。
胡某向警方介绍,2009年12月底她曾出租该房给一名海南女人和一名河南男子,两人租住到今年4月才退房。“两人好像是夫妻,他们还有一个小男孩,孩子叫男子爸爸。”
事情真相
搞婚外情引火烧身赔了儿子
经过东莞和深圳两方的证词,警方发现当事人阿丽所言与事实不吻合,有着很大的出入。在警方询问中,最终阿丽知道事情是瞒不住的,向警方讲明了整件事情的原委。
2006年的时候,同是在广东打工的朱某一次无意中把电话打给了阿丽,在几句闲聊后两人熟络了起来。两人不久之后就开始同居,期间阿丽回过陵水老家,孩子是其与丈夫的。2008年8月30日,儿子阿文出生。2009年10月底,阿丽带着儿子去了东莞与朱某一起生活。
开始时,并不知情的朱某以为孩子就是他的,并带阿丽及阿文回到河南老家过春节。朱某的父母见到阿文很是喜欢。
“春节后,我想把儿子带回东莞,但朱某的父母认为我们打工辛苦,他们要照顾孩子。”阿丽说,回到东莞后,她本来就不想与朱某过一辈子,加上思儿心切,今年4月份,她独自一人去朱某的河南老家。她以为此行能够将孩子带走,但是朱某的父母坚决不同意。
回到陵水的阿丽不敢向丈夫陈某说出实情,只说儿子在东莞幼儿园。期间她多次联系朱某,解释孩子并非与其所生。但朱某不相信,并说要10万元作为孩子的交换费。迫于无奈,今年8月19日,阿丽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跨省解救
10小时劝说后对方同意归还孩子
在了解了事情的始末之后,8月28日凌晨,陵水公安局文罗派出所副所长陈国钰、三才派出所副所长黄尧带领解救组赶往朱某的河南老家。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解救组很快联系上了朱某的父母。
朱某的父母均不愿将小孩还回去。在经历了10小时的思想工作后,警方终于将两老说服,朱某的父母同意将孩子还给他的亲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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