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真相
搞婚外情引火烧身赔了儿子
经过东莞和深圳两方的证词,警方发现当事人阿丽所言与事实不吻合,有着很大的出入。在警方询问中,最终阿丽知道事情是瞒不住的,向警方讲明了整件事情的原委。
2006年的时候,同是在广东打工的朱某一次无意中把电话打给了阿丽,在几句闲聊后两人熟络了起来。两人不久之后就开始同居,期间阿丽回过陵水老家,孩子是其与丈夫的。2008年8月30日,儿子阿文出生。2009年10月底,阿丽带着儿子去了东莞与朱某一起生活。
开始时,并不知情的朱某以为孩子就是他的,并带阿丽及阿文回到河南老家过春节。朱某的父母见到阿文很是喜欢。
“春节后,我想把儿子带回东莞,但朱某的父母认为我们打工辛苦,他们要照顾孩子。”阿丽说,回到东莞后,她本来就不想与朱某过一辈子,加上思儿心切,今年4月份,她独自一人去朱某的河南老家。她以为此行能够将孩子带走,但是朱某的父母坚决不同意。
回到陵水的阿丽不敢向丈夫陈某说出实情,只说儿子在东莞幼儿园。期间她多次联系朱某,解释孩子并非与其所生。但朱某不相信,并说要10万元作为孩子的交换费。迫于无奈,今年8月19日,阿丽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跨省解救
10小时劝说后对方同意归还孩子
在了解了事情的始末之后,8月28日凌晨,陵水公安局文罗派出所副所长陈国钰、三才派出所副所长黄尧带领解救组赶往朱某的河南老家。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解救组很快联系上了朱某的父母。
朱某的父母均不愿将小孩还回去。在经历了10小时的思想工作后,警方终于将两老说服,朱某的父母同意将孩子还给他的亲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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