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8日消息(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林玥 林芊 吴壮宇)7日下午,省检察院向媒体发布信息,秀英区长流镇儒显村一村民小组长邝某非法出租基本农田11.35亩。9月1日,被秀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做出批准逮捕。
据介绍,2008年12月,犯罪嫌疑人邝某在任秀英区长流镇儒显村村民小组长期间,未办理任何有关审批手续,擅自将两块基本农田租给海南某钢铁回收公司和某气体公司作为工业用地。事件发生后,市国土资源局多次到现场制止施工,并开具《责令停止土地违法通知书》,但邝某不听劝阻,仍承揽在出租的基本农田上修建围墙、平整土地、建厂房、办公室、铺路等工程,非法占用农用地共11.35亩,造成基本农田严重毁坏,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
9月1日,秀英检察院对多次明知故犯的犯罪嫌疑人邝某提请批准逮捕,对案发后积极配合的海南某钢铁回收公司和某气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陆某予以取保候审。
据了解,该案是秀英区检察院办理的首起非法占用农用土地的犯罪案件。
目前,此案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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