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9日消息 今年6月起,海南对淘汰和限制类企业实行新的差别电价。8月,省物价、工信部门成立督查组,分赴儋州、屯昌和白沙等市县,对第一批7家企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情况进行督查,发现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后,部分企业停产和拆除落后产能,企业用电量减少,7家实行差别电价政策企业7月份用电量较6月减少77.79%。
今年6月1日起,海南对淘汰和限制类企业实行新的差别电价:对限制类企业的加价标准,每度电由0.05元提高到0.10元;对淘汰类企业执行的加价标准,每度电由0.20元提高到0.30元。
督察组发现,海南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第一批企业中,属淘汰类的蓝洋水泥厂、屯昌县中能水泥发展有限公司、白沙双龙实业公司、海南大荣水泥有限公司和属限制类的儋州永航不锈钢有限公司、海南建兴基废旧金属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均已严格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海南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后,海南建兴基废旧金属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儋州永航不锈钢有限公司已停产,屯昌县中能水泥发展有限公司拆除了其1.83米的水泥粉磨落后生产线设备,普遍减少了生产用电。据统计,7家实行差别电价政策企业7月用电量为604.63万千瓦时,较6月用电量2722.33万千瓦时减少了2117.7万千瓦时,减少77.79%。
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海南还将把水泥、造纸、实心粘土砖3个行业的全部落后产能纳入差别电价实施范围,下一步将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力度,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对海南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差别电价政策,加强对水泥、实心粘土砖等建材价格监测,积极应对价格异常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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