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9日消息 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了解到,从2011年开始,海南省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以上。
据介绍,目前,海南省新农合参合人数已达到474.85万,参合率超过90%,受益人次数大幅增长,住院补偿、门诊补偿受益面在不断提高,但也存在住院次均费用增长过快、门诊次均费用增长较快、资金使用率仍较低、农民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比例逐年降低等问题。为此,海南将强化监督管理,提高保障水平。从2011年开始,我省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以上。其中,中央财政人均补助提高到60元,省、市县(区)地方财政年人均补助不低于60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海口市、洋浦为18元,市县<区>财政补助不低于48元;省级财政补助其他市县标准为48元,市县财政补助不低于18元),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缴纳30元。
另据悉,2011年,海口市0至14岁儿童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等6种病,在定点医院住院时,所发生的符合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新农合提高报销比例达到该费用的70%。其中,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患儿门诊化疗,费用计入住院补偿范围。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年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0万元;其余4种疾病病种的补偿封顶线为最高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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