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闸限电政策最终以发改委痛批收场,估计安平县政府会有点意外,毕竟他们的初衷是为了完成节能减排指标。此前,面对舆论质疑,当地政府有关负责人称,此举是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而采取的“权宜之计”——今年安平县的节能指标是下降6.6%,而一至六月份只完成了0.9%,到现在还有5.25%的任务量没有完成。
一项事关数十万群众日常生活和众多企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政策,草草出台又草草收场,给民众生活带来了很大麻烦,给当地秩序造成了不小的混乱,给当地生产造成了不菲的损失,给政府信誉造带来了不容忽视的损失。现在,当地有关部门仅以“权宜之计”四个字一笔带过,乱作为的成本是否也太低了一点?
发改委的回应算及时,但是,与其泛泛地批评,倒不如按照已有的党政干部问责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于2009年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因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要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要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对照这些,有关人员该担何责呢?
在这出拉闸限电的闹剧中,人们还对政策的出台过程提出质疑。安平县一些人士认为,当初出台限电方案的时候,五六个部门参与讨论,却没有广泛地向老百姓征求意见。“拍脑袋政策”没有民意基础,不是从民生角度出发,不是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出发,而是从扭曲的政绩观出发,难免会遭民众唾弃和责骂。
由此推及前一阵同样备受质疑的“陕西华县给荒山刷绿漆”事件、“清水河县斥资60亿元建烂尾新城”事件,或许都和这次拉闸限电类似。此类事件层出不穷,究其因还在于行政乱作为的成本太低。在这些事件中,我们几乎很少看到有官员因为“拍脑袋政策”而被问责,顶多只是找个借口“澄清”“解释”一番,再由媒体报道热闹一番,乌纱帽照戴、官俸照拿。(易艳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