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凌晨3点30分,安徽六安的货车司机王某开车路过南京宁溧路高架桥,突然迎面冲来一名女子,王某紧急避让,没有撞到女子。但女子跌坐路面上,王某怕其是碰瓷的,一时急得要命。民警随后而来,女子表示,与货车无关,是自己想撞车的。王某如释重负,甚至激动得当众向女子下跪表示感激。“无论她是不是想撞车自杀,只要她受伤或者死亡,我就说不清楚了,我这个家庭就麻烦了,所以我要感谢她。”(9月9日《海峡都市报》)
俗话说,男儿膝下有黄金。明明是对方撞车企图自杀,这位安徽六安的货车司机王某为何还要放弃自尊,当众向撞车轻生女下跪,并表示感激呢?
看上去荒诞不经的举动,实际上折射出一定的社会隐忧。
首先,折射出“碰资”现象的猖蹶。这位王某当时虽然采取措施及时、得当,没有撞着走反道撞上来的女子,但他心里还是一个劲地怕,怕对方是“碰瓷”的,借机敲诈自己。也难怪,这些年来各地时有“碰瓷”现象发生,虽然警方严厉打击,但还是未能除根“毒瘤”。何况他是一位来自安徽六安的货车司机,身在外地,当然更怕遇上碰瓷的。
其次,折射出司机在交通事故面前的无奈。有人说,同样在路上出行,汽车司机比行人、骑车者强势,行人、骑车者得远远躲着他们。殊不知,只要大家都能遵守交通法规,各行其道,是不存在谁强势谁弱势的。相反,倒是发生了交通事故后,汽车司机往往会成为弱势。尤其是发生机动车撞人的事故,哪怕是行人违章在先,机动车司机也肯定要赔偿。出行在外,司机们最怕发生涉及行人的交通事故了,尤其在外地,一旦发生事故,处理起来相当麻烦,损失也是多方面的。这位安徽司机王某幸亏遇到的是自杀女子,假如对方真是横穿马路,鉴于脚已擦伤的事实,那么当地交警会放过他吗?肯定不会。
此外,折射出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记得当初学开车的时候,师傅曾告诫我们,单独驾驶后一定要小心谨慎,因为在路上,即使你不撞人,人也会撞你。所谓的“人”,既包括技术不高的驾驶员,也包括安全意识不强的行人。现在想想,一点不假。你遵章守纪,小心驾驶,可别人横冲直撞,令你措手不及,有时躲都躲不掉,你又能怎么办?就拿前面的新闻来说,这位司机王某本来在高架桥上行驶得好好的,忽然有女子反道从下桥口冲上高架并且向他的车撞过来,幸亏他当时车速不快,化险为夷了。假如将对方撞着了,后果将不堪设想。
据这位司机王某介绍,他是几个月前刚凑钱买了这辆车跑运输养家糊口,要是出事了,上有老下有小,日子就难过了。而上述几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都足以令他焦头烂额。幸运的是,这女子是故意撞车自杀,他不负任何责任。难怪他事后还心有余悸,忍不住跪谢那名女子没找他麻烦,并为他证明了清白。这件事虚惊一场,虽属个案,但带给人们的思考,却是深刻而久远的。(万阕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