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12日消息家住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几名少年无心上学,却去抢劫、伤人、破坏财物。11日,洋浦经济开发区法院对以羊峰为首的抢劫团伙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羊峰、李牧、韩丁、羊岚、陈放、羊非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至1年不等。
羊峰等6名被告年龄都在14岁至16岁之间,有的还在上初中,有的辍学在家,他们平日里游手好闲,经常厮混在一起。
2009年10月24日零时许,在洋浦干冲医院附近,羊峰、羊岚、陈放、羊非等人没钱吃夜宵,便拦住被害人叶某,强行索要香烟及钱财,并将叶某砍伤。
2009年11月22日凌晨,羊峰、韩丁、李牧等人在洋浦“时光飞速”网吧内见被害人杨某在上网,拿走了杨某的一包香烟。杨某离开网吧步行回家时,又被羊峰、韩丁、李牧等人持刀拦住,杨某被抢了一部手机和120元现金。
2009年11月23日凌晨2时许,羊峰、李牧、韩丁等人路过洋浦普瑞菜市场附近时,向“老×油泵”商店的牌子抛掷石块,遭到店内人员咒骂。羊峰、李牧、韩丁等人持刀闯进该店内,砸店内桌椅,砍伤店内人员,抢走4部手机及4000多元现金。
临走时,羊峰等人又将被害人吴某停放在店门口的丰田轿车砸得面目全非,汽车挡风玻璃被砸碎,4个轮胎被割破。
案发后,警方先后将羊峰、李牧、韩丁、陈放、羊岚等人抓获,羊非投案自首。今年7月,6名被告人被依法提起公诉。洋浦经济开发区法院认为,被告人羊峰、韩丁、李牧、羊岚、陈放、羊非以暴力手段抢劫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抢劫罪分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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