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王好让讲述当年自己被砍双手的经历。 记者 钱昊平 摄
9月2日中午,在侄子帮助下,王好让开始吃饭。侄子将土豆、青菜、馒头拨到碟子里,王好让用嘴伸进碟中取食。
自从三年前失去双手,44岁的王好让现在每天穿衣、吃饭、上厕所都得别人帮忙。
他的双手是被刀剁掉的。
2007年,王好让向河南沁阳市公安局举报一起抢劫案的线索。警方根据线索控制住了案犯,不过在监控过程中,案犯逃脱。
逃出后的案犯,得知王好让向警方举报,剁下了他的双手。
罪犯已被执行死刑。而王好让失去了劳动和自理能力。
他认为沁阳警方涉嫌渎职。今年7月,河南省政法委纪工委组织力量开始调查此事,目前尚无最终结论。
【作案】
一起村人皆知的抢劫案 2003年12月18日,河南省沁阳市西向镇供电站建筑工地承包人杜进雨,被三个身份不明者持刀抢劫。沁阳警方一直未能侦破案件。
王好让却知道谁是案犯,“全村人都知道是他们三个人干的。”三人的名字分别叫王长在、王占伟、董留柱。
王好让与三人同村,都是河南周口市郸城县白马镇胡寨行政村王庄村人。论辈分,王好让还是王长在的爷爷辈。
数年后,据王长在向公安机关交待,2003年秋天,同村的王占伟找他借钱,他也没钱,于是两人合谋“搞”点钱。
王占伟想到了同村亲戚董留柱,董在沁阳市西向镇供电站建筑工地打工,据说工地老板很有钱。
当年12月16日,三人合谋行动,据董留柱说,老板正准备给工人发工资,他推测一定取了不少钱。
三人12月18日夜间翻墙进入工地老板杜进雨的房间,抢走现金12.5万。
事后,董留柱去了杭州打工,王长在、王占伟则继续留在村里。
“低头不见抬头见。”王好让说,在村里都乡里乡亲的,无冤无仇,没人愿意举报他们,大家都不想得罪人。三人也安稳地过了几年。
2007年,一场纠纷之后,王好让决定举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