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15日消息 拥有大专文化的海南省琼中县黄乙苓原是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票证结算员,可她没有好好珍惜这份工作,而是利用职务便利,挪用400余万元机票款。9月10日,站在海口市龙华区法院被告席上的她后悔莫及,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以挪用资金罪判处黄乙苓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黄乙苓,今年1月20日因涉嫌犯挪用资金罪被刑事拘留,2月26日被逮捕。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07年至2009年,被告人黄乙苓在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公司)计财部任票证结算员。期间,她利用职务便利,以两种方式挪用海航公司的销售机票款:一是以海航公司内部调账为由,欺骗海航百翔售票处等公司的财务人员让其以海航公司其他各售票处的名义上交机票款给海航公司,黄乙苓得到海航公司各售票处银行机票存款凭证后,又编造各种理由欺骗海航公司其他售票处财务人员将应上交的机票款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或指定的蔡某某、蔡某个人账户;二是利用其管理制作各售票处的“代理人销售收入汇总表”的机会,用银行出具的无户名的电子进账凭证制度重复入账的假账上报给海航公司会计主管,并谎称上交机票账款重复需冲销,经海航公司会计主管同意后,黄乙苓便将其已选定的假账冲销原实际账款,然后对做了假账的售票处谎称机票已先为其缴交,要求该售票处将应上交的机票款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或指定的蔡某某、蔡某个人账户。
被告人黄乙苓利用上述两种手段,挪用海航公司机票款共计人民币4085136元,用于其个人购买股票、基金、购房等消费。案发后,被告人黄乙苓已退还其挪用的机票款及涉案物品共计人民币2720809元。在该案审理期间,黄乙苓的丈夫替其退款5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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