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2004年1月正式实施的居民身份证法并没有对身份证复印件作出相应的规范。这一方面的缺失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受到关注。全国政协常委、复旦大学图书馆馆长葛剑雄递交了一份提案,质疑旅馆、银行及一些行政部门随意复制身份证的合法性,并提出“如何保证这些复印资料不流失,不被用于非法目的”的现实问题。
“身份证复印件的诞生更像是核查人员在核查工作中的偷工减料。”户籍专家、中国警察协会学术委员王太元教授告诉记者,核查部门在需要核实个人信息时,应用机读设备或者收据记录等登记身份证上的信息,以便核实身份。但有些部门并没有机读设备,也懒于记录其信息,索性直接将身份证内容随意复印下来,以备在需要时方便核查,“但却未对复印件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
不仅仅需要道歉,不仅仅需要公众捂紧身份证
林贝欣目前仍需要等待。这个等待也许很快,也可能很漫长。
自8月16日,收到国家赔偿受理通知书,义乌警方的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温小兵律师一直在联系,一直没有回音。
问题的焦点在于赔偿金额上,也在于是否作出公开道歉。此前,林贝欣拒绝了警方的2000元赔偿,随后向警方提出5万元的国家赔偿,但警方认为赔偿金额太高,随后便杳无音讯。而道歉一事,则在警方口头道歉之后,也没了下文。
现在的林贝欣,几乎不出门,“怕提及身份证,怕别人说三道四”。她始终不明白,身份证没问题,为何还会出现这样可怕的误会。
居民身份证法第一条即开宗明义指出,身份证是为了证明公民身份,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然而“乌龙案”的频发,似乎与这个初衷渐离渐远。
“主要是身份证承载的信息量太大了。”王太元认为,身份证信息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公开信息,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这是可以在任何场合任何情况公开的信息;二是隐私信息,只有在公安机关的内部档案中才可查验,公安部门有义务为公民严格保密。然而,我国目前对此并没有进行清晰区分,而是将所有信息集中在身份证一个证件上。在技术手段未达到一定程度、缺乏公共信息管理法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信息泄露,从而导致“乌龙案”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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