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发生在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的恶性拆迁事件刺痛着人们的神经,造成了一死两伤的悲剧。目前,江西省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已介入此事,抚州市委17日也对事件中8名相关责任干部作出了处理决定。然而,在9月20日给新华社传送的“宜黄县 9·10 拆迁事件情况”中,抚州市委市政府再次为拆迁事件进行辩护,坚持认为全程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新华网9月20日)
由强拆导致的自焚,这不是第一例,唐福珍的惨死还未满周年。唯一不同的,只是这次自焚的人数多一些,强拆问责第一次落到实处。在这里,在此时,自焚这种惨绝人寰的绝命方式,真的可以离“强拆”这么近,而且每次都有政府部门的身影。多年以后,无非两种结果,或是惊奇得难以置信,或是麻木得习以为常了。
在当地政府的情况介绍中,出现了类似表述:拆迁对象泼洒汽油不慎烧伤,对补偿标准要求过高,事发当天是去做说服工作,拆迁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照此逻辑,显然是拆迁户蛮不讲理在先,激动无措在后,方才酿成惨剧,自己是没有责任的,对8名相关责任干部的处理简直是对民意的屈服,冤枉至极。
那么,就让我们假设这一家人是刁民吧。在积极介入一级土地开发的政府部门面前,“漫天要价”的刁民显得很不识相。于是在副县长、公安、拆迁办和城管100多人的“劝说”下,刁民只能爬上房顶,甚至不惜点燃自己来“威胁”这些陌生的官员,已达到保护自己房屋的目的。这是怎样的刁民!在这里,国家机器的力量拧成一股绳,钉子户退无可退,只能以牺牲自己的性命为代价相要挟,这样的手续完备与程序合法有何意义?在这极端的做法发生前,在这绝望的抗争无效时,悲剧的发生恐怕无可避免,因为公信与法律早被践踏脚下,人人都可能变成刁民。
当一个悲剧发生后,另一个悲剧往往同时启动。事件发生后,自焚事件伤者的两个女儿准备上访时,却被当地组织的数十位干部围堵在南昌机场,最后不得不躲进女厕所,用手机向媒体求救。如果不是微博上媒体人士的广泛转发与呼吁,也许自焚事件的影响会渐渐淡去,有关部门也不会如此快速反应,毕竟“最近三年来八起拆迁悲剧中无一名地方一把手受追究”。然而,冲天的冤情怎能忘记,当一切社会有效出口全被堵死,当“自焚”与“女厕”都不能保卫自己的人身财产,谁还能苛求当事人继续坚守底线。那些袭童案的主角,那些制造爆炸案的凶手,也许正是他们。温家宝所言的“要注重解决深层次社会矛盾”,用心即在于此。
这既是个人悲剧,更是社会悲剧,在其发生的道路上竟然可以畅通无阻,屡次将梦魇照进现实。诚然,乖乖听话的良民不会有此遭遇,奋力抗争的刁民时常“玩火自焚”,可没有他们,我们无法看清前路的艰险,无数悲剧的苦果正在悄悄埋下种子,如此代价谁堪承受? (海口网特约评论员 宋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