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26日消息(记者 陈延鹏 通讯员 王晓 黄燕)9月25日下午,江苏籍男子强红旗被海口龙华区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强红旗于2007年至2009年间先后多次恶意透支信用卡,给多家银行造成损失共计20余万元。
强红旗,1964年出生,江苏省宝应县人,初中文化程度,一直没有正当工作,居住在海口市龙华区坡博东区花园。于2010年5月12日因涉嫌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2日被逮捕。
据了解,强红旗于2007年6月1日在光大银行海南省分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2008年9月27日又在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海南分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截止至案发时,强红旗分别在上述二张信用卡上透支人民币48749.91元、48787.10元。
经光大银行海南省分行和建行海南分行的工作人员两次催收后,强红旗超过三个月仍未还款。此外,强红旗还利用其妻子洪某的身份,提供虚假的职务收入证明,先后于2008年10月19日、2008年11月17日以洪某的名义分别在光大银行海南省分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在建行海南分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2009年又再次以洪某的名义向光大银行海南省分行申请办理了一张白金卡。
截止至案发时,强红旗在其妻子洪某的建行海南分行信用卡上透支人民币49099.80元,二张光大银行海南省分行信用卡上透支人民币共计58549.29元,经建行海南分行和光大银行海南省分行的工作人员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未还款。
法院审理认为,强红旗利用银行信用卡,恶意透支金额达人民币205186.1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判决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尚未追回的赃款继续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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