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1日消息 将爱车停放在小区物业指定的车位处,不料却被从天而降的水泥块将车顶砸穿。车主气愤之下,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江岸区法院西马法庭。昨悉,该物业公司已被判赔偿车主9万余元。
2001年12月,男子刘力(化名)在江岸区台北路附近某高层小区买了一处公寓,并与小区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2009年10月17日,刘力将其宝马轿车停放在小区物业公司指定车位处。当晚22时55分,一声巨响过后,下楼查看的刘力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爱车已被从高层掉下来的水泥块将车顶砸穿。
后经查,该水泥块是从23楼的外墙自行脱落。据小区居民介绍,该小区建筑物外墙的水泥块在之前也曾脱落过两次,但没有发生事故。后来,刘力将受损轿车进行了维修,车辆实际维修费用为94035元。刘力数次找物业公司谈判未果,于是在今年8月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及双方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对房屋及配套设施有进行维修、养护的义务,其发现房屋外墙有脱落现象而未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房屋进行维护,未尽到安全注意、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刘力车辆受损,故物业公司对此应承担民事责任,遂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刘力车辆损失940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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