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女邱阿红9月4日在湖南凤凰受辱坠楼后,事发的天下凤凰大酒店9月27日向媒体发出声明,特别强调该酒店的客房、走廊等均为封闭模式,窗户安装有固定玻璃,只留有安全尺寸的活动通风口,空隙间距只有15厘米,正常成年人无法穿越,邱阿红坠楼的通风口也为15厘米。(10月2日《楚天都市报》)
15厘米的空隙钻出去一个成年人,这是一个谜,而比这个谜更令人困惑的是,侦办此案的凤凰警方对这个大疑点,一点儿都不感兴趣。此前,阿红的家人就质问此疑点,说她钻过这个缝隙不可想象,何况她身材稍胖。然而,凤凰警方始终咬紧牙关,就是一个字不回应,坚称受害人是跳楼自杀。看来,如果警方就不释疑15厘米空隙钻出一个成年人的问题,坚持按“跳楼自杀”定性,任由家属和舆论质疑,这件事还真会走进死胡同。毕竟,警方是办案者,舆论办不了案。
如果凤凰警方办案由着性子来,说什么就是什么,那么只要有人将其摆平,岂不是干了坏事也能逃脱,或者大事化小?这种可能是存在的。也正因如此,制度的设计上才有监督制约机制,比如回避与异地办案。所以,在凤凰警方对重要疑点不感兴趣,充耳不闻所有质疑的情况下,就必须启动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既可以否定轻率或不合理的结论推倒重来,也可以指定异地办案。
就目前来说,家属或公众仅仅盯住凤凰警方,意义已不是很大。凤凰警方与此案存在利益连带关系,除了嫌犯中有警方人员,嫌犯背后可能还有其他背景或靠山。事实上,此案侦办中的种种蹊跷处,当地政府新闻发布会的闪烁其词,都加重着这种疑问。如今,此案的监督制约机制迟迟不启动,既不让上级警方介入,又不转交异地侦办,到底还在等什么,又是何故呢?
昨天《新京报》发表《“凤凰女”坠亡真相还未到来》的评论,提出了“除非死者有缩骨功,否则无法通过”(通风口)的问题。现在看来,难道“凤凰女”阿红真是身怀“缩骨功”绝技?果真如此,她是如何练就的,谁是她师傅?这个问题,也请凤凰警方调查清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