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13日消息 记者今天从有关部门获悉,将于年底结束的汽车以旧换新工作,从去年9月开始实施以来,累计发放补贴金额不足可发放金额的1/3。
占到全省汽车保有量一半以上的海口市,自2009年9月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工作以来,至2010年9月30日止,审批报废各类机动车1259辆,发放补贴的车辆179辆,发放补贴203.6万元,拉动汽车销售1836.88万元。
按照海口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可发放补贴450万元计算,目前累计发放的补贴不足一半。全省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共审批报废各类机动车1299辆,其中符合以旧换新补贴的车辆共计197辆,发放补贴234.3万元,拉动汽车销售2008万多元,不足可发放补贴的1/3。
我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金额还有大量富余,有关人士分析,主要是从经济角度考虑,部分车主认为将旧车卖到二手市场的价格会高出补贴金额,还有部分车主认为汽车以旧换新业务办理的程序繁琐,要经历报废旧车、购买新车、商务部门审核、环保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核等多个程序。
有关人士提醒,我省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止,服务窗口受理期限为2011年1月31日止,希望符合条件的车主尽快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事宜,避免享受不到国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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