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13日消息(记者陈延鹏 通讯员刘彦贵 林明智)近日,昌江法院乌烈法庭法官来到石碌镇中国银行昌江支行,成功调解一起涉及到昌江核电安置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唐某、被告李某都是海尾镇人,二人本是相交多年的好朋友。
2009年4月8日,李某把其位于塘兴新村的拆迁安置房以15万元卖给了唐某,唐某在当天也把15万元购房款全部付清。
2009年5月份,李某因建房急需资金向唐某借款70000元并写下欠条,承诺等核电厂建设安置补偿款补发下来时就把钱还给唐某。
2009年10月份安置补偿费补发时,李某却迟迟未去领取,经唐某多次催促李某仍找借口不去领取,也不归还借款。为此,唐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了法庭。
在开庭审理此案时,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曾两次休庭调解,但都未达成协议。庭审后,承办法官邀请中国银行昌江县支行协助参加调解。最终当事双方同意各让一步,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当场办理还款转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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