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灭门案一审宣判:李磊被判死刑赔偿343万
海口网10月15日消息 震惊全国的“大兴李磊灭门案”今天(15日)上午10时20分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杀死6名至亲的30岁男子李磊死刑。
法院的判决认定了李磊的犯罪事实:李磊长期对家人不满,2009年11月23日晚,李磊在大兴区黄村镇清澄名苑北区父亲家中,持尖刀先后切割妻子、妹妹、父亲、母亲和自己两个孩子的脖子,六人当场死亡。
李磊作案后逃往海南,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李磊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手法残忍,突破道德底线,社会危害极大,遂作出上述判决。
除了判处李磊死刑外,法院还判决他赔偿死者家属,也就是他的奶奶、姥姥和岳父岳母经济损失343万元。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陈俊杰 刘双庆 肖源] [编辑:胡世福]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