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17日消息 10月15日,《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开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条例》规定,子女、亲属或其他人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15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全文公布《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条例》总则中对老人享受的权益做出了系统的规定:老年人依法享有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权、婚姻自由权、财产权、受赡养扶助权、受教育权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日常生活中,老年人在婚姻遭到子女干涉时,往往忍气吞声,放弃自己追求幸福的权利。《条例》中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丧偶、离婚的老年人有携带自有财产再婚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和再婚后的家庭生活。《条例》第五十条则规定:“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链接:
江苏宿迁将实名曝光行人闯红灯行为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