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20日消息 记者10月19日从海南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第二批救灾资金4.9亿元19日正式下拨各市县及有关单位。至此,海南省财政救灾补助资金10亿元都已下拨。
海南省从9月30日起连续遭受两轮强降雨袭击,灾情发生后,海南省财政迅速筹集10亿元救灾资金。其中,第一批5.1亿多元的省财政救灾补助资金已在第一轮强降雨结束后下拨,第二轮救灾资金4.9亿元19日正式下拨。
这批救灾资金分别分配给16个市县,以及农垦、省消防总队、省边防总队、预备役师等部门。其中,向受灾最严重的文昌、万宁、琼海、海口等市县以及农垦下拨的救灾补助资金都超过了5000万元。从两批下拨的共10亿元资金来看,用于包括农牧渔业恢复生产、水毁工程修复等在内的农林水事务支出的救灾补助资金最多。
据悉,海南省财政救灾补助资金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安排:立足灾区实际,集中支持灾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优先支持恢复农副渔业生产,扶持生产自救;优先支持灾民重建家园,切实保障灾区人民生活;优先支持灾区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大灾过后无大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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