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者(左二)在向活动参与人发放贴纸 王璐瑶 摄
组织者“翱翔的猪”(左二)与“迷恋”(左三)
海口网10月21日消息 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参加过QQ群里的聚会,大家AA制一起聚餐、K歌和泡吧,玩得很尽兴。但也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热衷于组织群友到固定的消费场所搞聚会,却暗中收取回扣。他们,被称为“群托”。记者调查发现,为了吸引“群托”组织群友到店内消费,饭店和酒吧最多会给高达50%的回扣。一些群主每个月陪着群友吃吃喝喝就能进账几千元,高的甚至可达万元。
男的缴300元 女的免费
近日,记者以单身的身份,顺利加入重庆一QQ交友群。群公告上贴出了10月19日晚上的“百人狂欢派对”活动内容,参加活动的男子每人交费300元,而女性是免费参加的。18日,记者与群主“无辰”私聊,核实活动的真实性。“无辰”告诉记者,已经有20多个网友确定要参加了,他还告诉记者,“放心嘛,女的肯定是免费的,你们不来,男的也不会来。”
入口有组织者把关收费
10月19日晚,记者来到聚会地点——解放碑得意世界某酒吧。记者随群主“无辰”来到聚会区域,看到已经有40多个群友率先到达,其中男女数量比例相当。
“无辰”向记者透露,为了照顾各个区的网友,每周会组织三次活动,一般都在固定的几个酒吧。记者看见这3名组织者和酒吧里的人很熟悉,一位服务员告诉记者,“他们经常都组织群友过来,属于酒吧里比较稳定的消费群体。”
聚会从不退还余额
“每次聚会一般花费100~200元,这次收300元好像是最贵的。”29岁的网友“飞快的跑”告诉记者,自己参加过几次活动,虽然说是AA制,群主在发告示的时候也口头承诺“多退少补”,但收钱后从来都没有返还余额。不过,他表示,出来玩也没什么。对于群主是否收取回扣,网友“烈火发”表示自己没有亲眼看到过,“但肯定有。”
记者粗略数了一下,到记者离开的时候,到场的男网友大约有30多人,也就是说网友们交纳的“活动费”在9000元左右。
业内说法
群主:月入可上万
在江北从事广告行业的网友“放你走”是4个QQ群的管理员,他经常组织网友到周边自驾游。他告诉记者,群活动组织者带网友到饭店、酒吧消费,一般都是可以拿到回扣的。据他透露,一般酒楼给组织者的回扣是消费数额的10%,但也有饭店为了赚吆喝,会给高达50%的回扣。他表示,第一次有老板拿回扣给他的时候,他还不好意思,没收,“但现在,这已经成了一项不成文的规矩”。
网友“鲁伯啦”在渝中区从事销售工作,也是个热衷群活动的组织者。他告诉记者拿回扣比较普遍,一般一个月进账有几千元,多的时候可达万元。“一般我们会去给酒吧谈,能保证一周去一次,达到一定的消费额,就可以有回扣。”
酒吧老板:最多一次给了两千回扣
35岁的杨先生曾经在得意世界负一楼经营一家酒吧,他告诉记者,带人来酒吧消费然后按比例吃回扣是很普遍的事情。杨先生说,这样可以帮酒吧带动人气,拉动营业额,是酒吧营销的一种方式。“组织者在玩乐中就可以得到报酬,双赢的事情何乐而不为呢”。
杨先生告诉记者,经营者会按照当天该网友群体消费金额的15%~20%的比例返回扣,但具体的数额需要和酒吧负责人商量。“比如,酒水、小吃给多少回扣。回扣的具体比例,每个酒吧是不一样的,反正消费得越多,回扣就越多,我经手最多的一次是给了近两千元的回扣”。
对话
回扣高?下来详谈
昨天下午,记者以聚会参与者的身份,向10月19日网友活动组织者之一“翱翔的猪”询问了“回扣问题”。
记者:组织一次去酒吧玩,你们能拿多少回扣?
“翱翔的猪”:都是自愿的,没什么回扣。
记者:没回扣你费力组织干嘛啊?
“翱翔的猪”:重庆现在给回扣的酒吧很少,我们也没有具体的比例,一次也就三五百块。
记者:我朋友开的酒吧需要你们带人去拉人气,你看给你15%~20%怎么样?
“翱翔的猪”:这已经算高的了,我们下来详谈。
律师点评
不算商业贿赂,但不道德
QQ群活动组织者在消费场所收受回扣一事,海外律师事务所胡苍松律师认为,这种行为不宜界定为商业贿赂,但活动中利益受损方可以通过提起侵犯财产权诉讼或不当得利诉讼予以追讨。
重庆某律师事务所廖律师对此表示,QQ群组织活动的行为,属于一种合伙消费,本来消费场所可能对群体消费有折扣或者其他优惠,这种优惠应当是属于全体消费者共同所有,而活动组织者私自将其占为己有,从法律上来说,虽不宜界定为商业贿赂,但这种行为在道德上应当受到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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