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老板:最多一次给了两千回扣
35岁的杨先生曾经在得意世界负一楼经营一家酒吧,他告诉记者,带人来酒吧消费然后按比例吃回扣是很普遍的事情。杨先生说,这样可以帮酒吧带动人气,拉动营业额,是酒吧营销的一种方式。“组织者在玩乐中就可以得到报酬,双赢的事情何乐而不为呢”。
杨先生告诉记者,经营者会按照当天该网友群体消费金额的15%~20%的比例返回扣,但具体的数额需要和酒吧负责人商量。“比如,酒水、小吃给多少回扣。回扣的具体比例,每个酒吧是不一样的,反正消费得越多,回扣就越多,我经手最多的一次是给了近两千元的回扣”。
对话
回扣高?下来详谈
昨天下午,记者以聚会参与者的身份,向10月19日网友活动组织者之一“翱翔的猪”询问了“回扣问题”。
记者:组织一次去酒吧玩,你们能拿多少回扣?
“翱翔的猪”:都是自愿的,没什么回扣。
记者:没回扣你费力组织干嘛啊?
“翱翔的猪”:重庆现在给回扣的酒吧很少,我们也没有具体的比例,一次也就三五百块。
记者:我朋友开的酒吧需要你们带人去拉人气,你看给你15%~20%怎么样?
“翱翔的猪”:这已经算高的了,我们下来详谈。
律师点评
不算商业贿赂,但不道德
QQ群活动组织者在消费场所收受回扣一事,海外律师事务所胡苍松律师认为,这种行为不宜界定为商业贿赂,但活动中利益受损方可以通过提起侵犯财产权诉讼或不当得利诉讼予以追讨。
重庆某律师事务所廖律师对此表示,QQ群组织活动的行为,属于一种合伙消费,本来消费场所可能对群体消费有折扣或者其他优惠,这种优惠应当是属于全体消费者共同所有,而活动组织者私自将其占为己有,从法律上来说,虽不宜界定为商业贿赂,但这种行为在道德上应当受到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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