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23日消息 “伤口离眼睛那么近,日后留下疤痕或者后遗症怎么办?”昨日,家住长春市华泰二期的孙女士非常气愤,4岁的儿子小夫10多天前在幼儿园磕伤,脸部缝了5针,她向园方索赔时,双方因数额问题没有达成协议。
昨日下午,4岁的小夫正在家里玩自己的玩具车,他已经10多天没有去幼儿园了。小夫的母亲孙女士说,10月8日下午4点多,她像往常一样去幼儿园接孩子放学,没想到儿子的左脸上粘着一个创可贴。幼儿园的老师告诉她,孩子在幼儿园不小心摔倒,磕在桌子下面的一个塑料玩具上,把脸磕伤了。事情发生在当天下午3点多,幼儿园的老师带孩子到附近的诊所打了破伤风针,但却没有及时通知家长,这让孙女士想不通。
回到家后,孙女士发现儿子脸上的伤口裂开着,而且还靠近眼睛。于是当晚她带着孩子在幼儿园负责人的陪同下,到省医院进行了缝合,一共缝了5针。
医院的诊断上写着,左眼下睑皮肤红肿,横行皮肤裂伤2CM,深达肌层。事后还在武警医院打了几天的消炎针,幼儿园方面给支付了医药费。
孙女士说,孩子磕伤后曾对她说,脸上的伤是被园长用玩具打的。每次一提去幼儿园孩子就吵闹得厉害,说园长可厉害了,他害怕。所以孙女士怀疑,孩子有可能是被老师打了才不敢去幼儿园。
于是,孙女士和丈夫向幼儿园提出1万元的赔偿,因为他们担心孩子的脸上会留下疤痕,而且伤口离眼睛较近,也担心日后会对眼睛有影响。
对此,幼儿园的温姓负责人说,孩子当时在跑,老师制止他没听,然后摔倒在地上,被塑料玩具磕伤了,并非老师打的。毕竟孩子是在幼儿园受伤的,他们愿意负责,一切治疗费用他们都出了,而且还帮着联系医院的熟人,但家长提出的要求他们接受不了,家长一开始提出5万元,后来又要1万,这是他们接受不了的。他们愿意给孩子拿出2000元的营养费,日后孩子的脸上真的留下疤痕,他们也愿意负责进行美容手术。但家长不接受他们的意见,还到幼儿园门口闹,影响了幼儿园的生源。如果最终协商不成,那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