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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买主交钱无法拿地 镇委书记副镇长被带走调查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0-10-29 10:23

  宅基地款已交大半年了,但卖方却迟迟不能把宅基地划出来,也没有按协议规定把宅基地集体使用证办下来。多户买主隔三差五向宅基地提供方儋州市那大镇那恁村委会爱图村的村干部要地,而村干部则称与己无关,买主应该去找开发商。

  南国都市报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因为爱图村民小组涉嫌非法买卖集体土地,儋州国土、公安、检察等单位已先后立案侦查。此案牵连了不少人,爱图村民小组组长李永波被抓,那大镇分管国土的副镇长陈啸、那大镇委书记陈开就、儋州市某建设主管部门工程师罗某相继被检察机关带走。

  在找不到开发商后,28日上午,买主代表到儋州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买主投诉交了钱却要不到宅基地

  27日上午,有人拨打南国都市报新闻热线称,因为交了钱没有要到宅基地,多名买主将爱图村的村干部堵在办公室里讨说法。

  “土地转让契约里爱图村民小组是丙方,上面又盖有村民小组的公章及组长李永波的私印,村干部却说土地买卖与他们村无关,让我们去找开发商,这是哪门子的道理?”手拿着《土地转让契约》及交款收据等材料的汪用良激动地说。

  据汪用良等买主介绍,去年他们就听说泰安苑小区后面有宅基地卖,他们便前往打听。当时村干部及开发商都说这是村里的规划安置用地,政府已同意,手续合法。从去年下半年至今年4月份,来自中和镇、木棠镇及那大周边农村的多户买主在这里买地。在签约时,买主们按约定支付了三分之二的买地款,买地款有的人是交给开发商劳庆财,有的人是交给劳庆财的妻子孙爱玲。可他们交钱后,劳庆财夫妇迟迟没有办下宅基地集体使用证,也没有给他们办理宅基地过户手续。

  今年5月左右,爱图村民小组组长李永波被抓,买主们听说这片宅基地由于没有经过市政府审批,不能进行买卖,也就是说,他们跟劳庆财夫妇及爱图村民小组签订的《土地转让契约》是无效的。买主们急了,找劳庆财夫妇,却找不到。找爱图村民小组干部,村干部称与村里没关。

  记者看了其中一份《土地转让契约》,卖方即甲方为孙爱玲,买方即乙方为林锦理,爱图村民小组为丙方即证明人,上面确是盖有爱图村民小组的公章及组长李永波的私印。

  开发商卖地村里收管理费

  在爱图村民小组办公室里,记者采访了村民小组副组长符冠婴。符冠婴说,考虑到整个村庄没有规划,农户建房杂乱无章,2008年5月,村里决定进行改造,同时将村子南侧即儋耳东路南侧土地80亩,留给村民小组改造安置及新农村建设用地。当时村里以书面形式报给那大镇政府,镇政府同意了,报给儋州市规划委员会讨论也获得通过。

  符冠婴说,当时村里用于规划安置土地面积为288亩,第一期规划用地82.63亩,第二期规划用地为205亩。当时村里跟别人合作共同开发,合作规定,开发商负责宅基地小区的“四通一平”,每亩村里收取10500元手续费,开发商每卖出一套,村里再收5000元管理费。当时村里是先跟陈某合作,后来临高县人劳庆财、劳庆保兄弟接手跟村里合作。

  记者提出看一下爱图村与劳氏兄弟的合作协议,符冠婴表示协议书已被检察机关提走。记者再问对外已出售多少套宅基地时,符冠婴称不清楚,只有原来的组长李永波知道,他所知道的是,村里收的土地款及管理费一共为137万元。

  对于汪用良等买主要求村里安排土地,符冠婴认为没有道理,买主们应该找劳庆财兄弟,或是到公安或其他部门投诉。“我们只是证明他们买的这块地的确存在,其他事情是开发商的事,钱也是开发商收的,村里没有收他们的钱,怎么给他们安排地?”


  规划地没通水电村民盖不了房

  符冠婴告诉记者,2008年11月26日,时任儋州市副市长的朱玉娥主持召开的市规划办第53次会议中,肯定了爱图村改造规划方案,会议对规划方案的实施作了规定。为此,爱图村民小组对两期的宅基地用地都请人作了详细规划,规划用地主要是用于安置本村村民的建房及村里的公共建设,并报给那大镇政府。而开发商能不能对外出售宅基地,由开发商负责向政府报批,据他所知,市政府并没有通过审批。

  爱图村改造规划用地一期位于儋耳东路北侧,二期位于儋耳东路南侧泰安苑小区后面。记者在两处规划用地看到,土地已平整完毕,铺设了水泥路面,但没有通水通电。根据买主提供的爱图村二期改造规划平面图,每套宅基地的面积规格一般为8×15米,早期售价为18万元,接着涨到20万元,今年上半年购买的,要25万元。而临街的宅基地每套规格为8×23米,售价34万元。

  据符冠婴介绍,村里有部分村民被拆迁后,被安置在一期规划用地建房。由于开发商迟迟没有铺设水电,很多获得一期宅基地安排的村民想盖房却盖不了,意见很大,几乎天天找他们村干部,他们也很无奈。

  涉嫌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

  找爱图村没有任何说法,想找开发商又找不到,无奈之下,买主们于9月28日到儋州市信访局上访。该市有关领导批示由国土局牵头,住建局、那大镇配合调查处理。

  10月22日,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作出书面答复称,经调查,爱图村民小组在未取得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情况下,就私自以新农村村庄建设为名与劳庆财、劳庆保两位开发商合作进行开发,该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该局已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待检察机关对该案进行刑事责任追究后,该局再对爱图村民小组进行行政处罚。

  10月27日下午,记者来到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采访。该局执法监察大队有关人员介绍,早在今年3月底,该局就接到关于爱图村非法买卖集体土地的举报,该局介入调查后,认为该案件涉嫌非法买卖土地,5月份就把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目前,公安和检察机关都在调查该案及相关涉案人员。

  该人士称,农村集体土地只能用于村民自身使用,不能私下买卖。根据规定,村民小组申报用集体土地做为村民建房用地,儋州市只能审批35亩,超过35亩要省里批。而爱图村民小组的规划用地不但远远超过了35亩,而且与他人合作私买私卖,这是违法的。

  该人士介绍,农村集体土地只有改变使用性质即变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出售。首先由村民小组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委会报镇政府批,镇政府报给国土部门审批后,上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同意后,由建设部门做规划,国土部门做土地性质变更意见后,政府征用或挂牌拍卖。

  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有关人员告诉记者,今年初,那大城区及周边村庄出现非法买卖集体土地苗头后,该局立即印发宣传手册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及时遏制住了这种态势。非法买卖、占用农村集体土地非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还将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广大群众不要听信他人承诺或怀有侥幸心理购买农村集体土地。

[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本报报道组] [编辑:王小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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