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海南新闻>

海南严查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超载行为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0-11-02 17:13

    海口网11月02日消息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省公安厅决定,自11月1至明年3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戴头盔,拒超载,文明驾乘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驾乘摩托车两大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超员载人。

     阻碍执法将被拘留

     据悉,整治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将强化宣传教育,设置检查服务站严格查处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超员载人、无证驾驶摩托车、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整治措施明确,对违法的摩托车驾乘人员当场接受15分钟以上的学习教育,使违法行为人在现场受到一次良好的法制教育;对阻碍民警执行职务和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检查点的人员,一律依法拘留,形成严管氛围。

     报废摩托强制“解体”

     省公安厅要求各市县公安机关要针对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特点,采取纠正、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措施。在市区、县城乡镇等能够购买到摩托车安全头盔的地点,对当场查获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可以责令驾驶人、乘车人自行纠正,购买并戴上安全头盔后,即可放行,当事人拒绝纠正的应予以处罚。对查获驾驶摩托车超员载人的,坚决予以纠正、处理后才放行。对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当事人,扣车后可以要求当事人报名申领摩托车驾驶证,当事人提出申请报考驾驶证的,可以不予处罚,拒绝申领摩托车驾驶证的,严格依法处罚。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摩托车,扣车后符合注册登记条件,当事人主动办理登记注册的,可以不予处罚,无法办理注册登记的,处罚后应当告知车主不得再上路行驶,属于报废的摩托车应当予以收缴,强制解体报废。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作者:苏桂除 姚妙娟] [编辑:王小畅]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