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4日消息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到2011年底,我省要建立与国际旅游岛建设相适应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成先行试验区规划设计,并全面动工。202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超过8%,并创新投入方式,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鼓励社会资金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
《决定》提出,要创新投入方式,强化财政保障。省、市县两级财政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按比例分担行政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省财政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推行文化产品和服务政府招标采购制度,实行以奖代拨、项目补助、贴息贷款等办法,逐步将财政对文化经营单位的无偿投入转为国有资本金;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在资金扶持、财政税收、政府采购等方面,与国有文化企业享有同等待遇。
建非物质文化遗存保护名录陈列馆
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没有禁止的文化产业领域,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同享国民待遇的产业结构。 加快建设中心城市大型图书馆,提升现有公益性文化单位与设施的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加快建设中心城市大型图书馆、博物馆、大剧院、体育中心及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国家南海博物馆、海南史志馆、海南文化体育中心、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市县文化馆(群艺馆)、图书馆及室内影剧院,并达到国家标准;加快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城市街道文体中心;加快建设行政村和城市社区文体活动室,不断加强和完善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规划建设非物质文化遗存保护名录陈列馆、传习所加大对文化遗存保护发掘和择优使用力度。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要求,加强对临高人偶剧、儋州调声、崖州民歌等非物质文化遗存的保护、发掘和利用。做好对全省文化资源的调研统计和开发规划。加强对海口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和保护,以及南海文化建设、南海文化遗存等保护与发掘,完善民族文化研究机构,规划建设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存保护名录陈列馆、传习所。
文化改革实绩作为考核干部依据
《决定》明确提出,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文化建设摆在“四位一体”全局工作中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在省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省委宣传部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抓紧做好全省“十二五”时期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调研与编制工作,鼓励差异化发展,避免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
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把文化改革发展的实绩考核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落实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目标任务不力、严重影响文化改革发展进程的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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