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4日电(记者罗宇凡 华晔迪)在一系列针对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调控政策出台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政策在3日出现重要调整。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随着房地产调控的逐渐深化,原本不分一、二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终于也开始进入了差别化信贷的时代。
除了明确规定大幅提高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首付比例以及贷款利率之外,通知还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根据现行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如果新的政策执行,那么利用公积金购买二套住房的利率将由4.05%上升到4.455%,虽然仍比商业贷款8.5折优惠后的利率低0.8个百分点左右,但其上升幅度已经足以对市场产生重要影响。
“相比之前公积金贷款不论购买第一套还是第二套住房,均执行基准利率的政策,新政策首次提及公积金差别化对待首套房及改善性需求的贷款利率。这将使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二套房之间存在巨大的利息差,进而增加购买二套房的总价和月供。”北京中原房地产三级市场研究部研究总监张大伟表示,新政策首次明确提及第二套房的标准,也将使得一些利用公积金购买第二套房甚至第三套房的炒房或者投资的购房者无法购房。相比之前的要求,新的政策显然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炒房者利用公积金进行投资、投机的漏洞。
从此次出台的政策来看,公积金贷款的差别化政策与此前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差别化政策有着高度的相似。从中不难看出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一脉相承、逐渐深入的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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