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电话后的“离奇”死亡
杨晶晶的手机最后一次通话时间是事发当天 20时58分19秒,通话时间为47秒。经调查,此前,她打过一次电话给新认识的女性朋友,也姓杨。杨某称,当时她在洗澡,没有回复。回拨过去后,听到杨晶晶先喊了她名字,接下来的声音很听不清,感觉上意识不是很清晰。尔后,再无联络。
据盈江县公安局通报,第一个报警的目击者张某报警时间是21时01分09秒。“这说明,悲剧就在那么1分钟内发生的。”盈江县公安局副局长庄跃华分析。
案发前两人都处于醉酒状态
警方出示了6位目击证人的证言,据最先发现杨晶晶的两位目击证人称,当晚他俩相约从景成公司项目部方向步行到江边洗澡,看见一样东西从车上掉下,并被车碾过。走近一看竟是个女人,急忙报了120。
最先报警的是张某,准备驾驶一辆灰白色皮卡车去旧城,发现公路上躺着一个女孩。在前方公路右侧,还停着一辆微型小货车,张某随即下车,看到是熟人尹伟明,便与他打招呼,但对方没理他,这时他闻到一股酒味。
等张某拨打了120和110 ,同时走到公路上拦截从平原方向出城的车辆,防止来往车辆再次碾压杨晶晶后,再转身一看,尹伟明早已驾车离开。
据警方调查,案发当天下午系盈江县明宇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卡场镇镇政府共21人,在盈江县允燕山景颇饭庄一起吃饭,共计喝了8市斤当地产的米酒、两件零4瓶啤酒和20升的水酒。期间,尹伟明、杨晶晶都大量饮酒。
事发后,对尹伟明和杨晶晶两人的血液进行提取,并委托云南省云通司法鉴定中心对他们两人的血液进行乙醇(酒精)含量的鉴定结果表明尹伟明血液中检出乙醇成份,其乙醇含量为277mg/100ml、杨晶晶血液中检出乙醇成份,其乙醇含量为237mg/100ml,在事发当晚两人都处于醉酒的状态。
从现场照片来看,尹伟明驾驶的微型车副驾驶位置上有大量的呕吐物。杨晶晶裤子右侧、小腿外侧也发现呕吐的遗留物。“这说明杨晶晶就是从犯罪嫌疑人尹伟明驾驶的云N56567号轻型普通货车右前门(副驾驶位置)处坠落,并被车碾压致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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