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市江干区城建综合开发办公室原主任乔志东因受贿227万余元等,被杭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乔志东不光自己捞钱,还帮着自己的家人和3个情妇一起捞钱。侄女读高中的钱有人帮着出;母亲常收到老板们孝敬的“过节费”;妹妹的养老保险有人缴纳;弟弟的车是老板送的;妻子的车也是别人送的……(11月4日《浙江日报》)
毫无疑问,这又是一起“全家腐”的反面典型。近年来,这种“全家腐”现象已非个案,且呈愈演愈烈之势。从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放纵其子程慕阳非法经商积聚了大量财产,到河南沁阳铝电集团原总经理秦瑞歧一家十口人因贪污受贿被送进大牢,再到前不久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罗安荣一家三口同时落马受审获刑,“腐败全家履”的纪录一次又一次被刷新。
从“全家腐”到“全家履”,众多腐败分子被课以重刑,甚至走上断头台、不归路,却并没有引起贪官们足够的警惕和敬畏,“前腐后继”的闹剧在不断“推陈出新”。细心的人们注意到,一些官员一旦大权在握,便把家庭甚至家族利益放在首位,把家庭的幸福建立在腐败的基础上,“胃口”越来越大,不再是满足简单的权钱交易,而是对权力进行深层次挖潜,形成权力产业链,提高权力附加值,让父母妻儿兄妹利益均沾。
有专家曾撰文指出,目前已曝光的“全家腐”大致有以下三种类型:一是“高官丈夫前台扮黑脸,妻子儿女幕后收黑钱”;二是利用权力给妻子、儿女或其他家族成员开公司、接项目提供各种便利,家族成员从中渔利。有资料显示,近年落网的省部级贪官的亲属大都经商,并且无一例外地大发横财;三是施惠于商人、下级,希望“照顾”自己儿女,间接捞钱,或者在退位后“回收”利益,心安理得地享受“期权腐败”。
“全家腐”层出不穷,“全家履”吓不到贪官,症结究竟在哪?一方面缘于这种“家族式腐败”无需经济投资、技术准备,只需家属中有人手握大权,便可“空手套白狼”,带来滚滚财源。另一方面,利用自己的家人、亲属当“二传手”进行“曲线腐败”,较之赤裸裸的权钱交易,安全系数无疑要高得多。既可让家族“独占”利益,在很多时候又能规避法律的打击,也就无怪一些官员不择手段、乐此不疲、前腐后继了。
“全家腐”成为腐败新景观,不仅祸及官员个人和整个家庭,而且还玷污了党的形象,败坏领导干部的声誉,影响社会风气,当引起足够的警惕。
当务之急,一是要强化宗旨意识,“每日三省吾身”,筑牢“不想为”的思想防线;二是要用制度设防,让财产申报制度早日走上前台,让官员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其“不能为”;三是要跳好拒腐倡廉“集体舞”,家庭成员之间要互相监督、经常提醒,严定家规,严肃家风;四是要严明法纪,让闯红灯者倾家又荡产,赔了夫人又折兵,使后来者敬畏有加、“不敢为”。
如此,才能守住“廉洁门”,筑牢“廉洁墙”,防止“全家腐”,享受“全家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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